週三共學,遊戲改良與設計 (10.24)

小孩年紀:小四、小五 / 合作時間:兩年

這週我們開始進入「遊戲設計」的主題。

帶領我們進入這個主題的第一個問題,是:「一個遊戲重要的是什麼?」

花了點時間討論,我們得到:

1. 好不好玩
2. 刺激
3. 動腦的遊戲才耐玩
4. 公平

有了這四點,我們開始試玩「牆壁鬼」。在我的觀察裡,孩子們時常在玩的幾種遊戲規則都不是很完整,所以時常會有摩擦。以牆壁鬼來說,「每一個人摸牆壁的『保護期』是多久?五秒嗎?誰的五秒?你的五秒還是鬼的五秒?」像是這樣的空白之處,時常會讓孩子們玩著玩著火氣就上來了。

玩沒多久,孩子們果然開始發生了些不愉快的糾紛與衝突。我請孩子們暫停遊戲,記住剛才發生的那些衝突與糾紛,以及我們想出的「遊戲的四個重要原則」,試著將他認為完整的遊戲規則寫下來。

孩子們各自唸了自己的規則,補充完善成一個新的規則。這個新規則的最大改變是增加了「裁判」這個角色。這個角色的工作是負責以第三方客觀的角色,去規範規則裡的模糊之處。

孩子們以新規則再玩一次,果然糾紛減少很多,但有另一件有趣的情況發生:安安當鬼的時候,抓不到人。

暫停的時候,我把我看見的情況說出來。有孩子說:「是因為她自己跑得慢啊!」安安不甘示弱地說:「我可是我們班跑得前幾快的女生耶!」

因為這個班級的孩子相處已久,孩子們都有很好的能力,班級也有很好的學習文化和動機,所以我想試著將學習的主動權更加開放給孩子。課程結束前,我跟孩子們清楚地表示:「從現在開始,你們在這節課裡學到什麼,要你們自己去跟爸爸媽媽說,我不會再多為你們解釋。」

孩子們雖然有點為難,但還是開始轉動小腦袋,試著想想自己學到了什麼。

有孩子說:「學到設計遊戲的方法。」
我問他:「哪些方法?」
有孩子說:「遊戲要公平!」
我問他:「什麼是『公平』?」

我講了最近紛紛擾擾的「勞退基金」和「勞保 / 公保退休金爭議」來問孩子。

「勞工退休後領的錢比公務人員要來得少,這樣公平嗎?」孩子說:「不公平。」
「可是,公務員要考試才能當,勞工不用考試就能當,公務員要是拿得跟勞工一點多,這樣公平嗎?」
孩子說:「這樣,好像也不公平……。」
「但是,不管要不要考試,勞工的工作也沒有比公務員輕鬆啊,這樣勞工就應該拿得少嗎?」
孩子:「……。」

「公平」這兩個字,從解嚴以來,整個台灣社會用了這麼久的時間,都還歪歪斜斜地寫不好。我想我們並不能在短短的時間裡,完整地領會這兩個字。

然而,我們有我們可以做的。

「你們還記得嗎?剛剛有個女孩都抓不到人的時候,有人說:『是她自己跑得慢。』很多時候,我都見到有小孩在遊戲裡面一直當鬼,怎麼樣都抓不到人。」
「一直都是同一個人當鬼,你不覺得很奇怪嗎?」
「你可以說是『那個人自己爛,活該』,但你也可以說『遊戲規則不適合他,該改一改』。」
「我見過有些小孩,他們因為總是沒辦法在這些不適合他的規則裡玩得開心,甚至一直被嘲笑,於是他們就再也不玩這些遊戲了。」
說到這裡,剛才一直都沒加入遊戲的另一位女孩K,突然心有戚戚焉地說:「我就是這樣。」

「你看,我們剛才修改規則之後,糾紛不是比較少了嗎?那我們能不能有一種規則,是對所有玩的人來說,都能感到快樂的?」
「那你們是不是能成為一種人,一種『能夠感覺到其它人在遊戲裡的辛苦與困難,然後提出改善遊戲規則的建議』的人?」
「我們能不能讓我們的遊戲規則越來越『公平』,讓K這樣的孩子,越來越少呢?」

在每週「7點半的寫作」練習結束之後,每週的同一時間,我們要練習「公平」這兩個字。


這個班級目前開放一位名額喔。時間是每週三晚上七點半到九點,地點是竹北火車站附近的四季社區(博愛街527~535號)。



附錄〈牆壁鬼規則〉

設計者:陳韋蓁、盧怡安、盧宣丞、劉宏彧、邱紹慈

規則:
一、 有一個人當「鬼」,其它的都是當「人」,還有一個「裁判」
二、 鬼要去抓人(摸到),被抓到的人要當鬼
三、 人碰牆壁時可以得到「保護」,鬼不能抓
四、 碰牆壁只能五秒,數秒要大聲數出來
五、 一面牆壁只能有一個人
六、 人每次碰完牆壁後,要等七秒才能再碰牆壁得到保護
七、 鬼不可以守人
八、 鬼不可以老是抓同一個人
九、 換新的鬼要重新開始遊戲
十、 如果鬼碰到人的時候,人同時碰到牆壁的話,就猜拳
十一、犯規的人要當鬼
十二、開始玩遊戲之前,要先把規則都講好
十三、以上的規則都可以經過討論後調整

裁判的工作:
一、 數秒
二、 看有沒有人犯規(譬如規則第五、第七、第八條)
三、 兩個人意見不合時,幫忙解決
四、 不能特別偏袒某一方
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