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備忘錄

其實這個題目很冷漠,它應該是「如果你和孩子想要跟我合作,我認為你和孩子應該知道的一些事」。但這樣太長了,我們姑且就接受這個題目吧。

小孩應該知道的事
基於小孩身為人而擁有的自由權利,在你為他報名/參加活動之前,他應當被充分告知自己將要去何處、與誰相處、將要度過怎麼樣的時光,從而自己決定要不要參加。

你可以利誘他(雖然它也不太妙),但請不要威脅他,那大多會為我們的現場,以及你和小孩的親子關係製造大麻煩。

如果我們能夠為這件事情做點什麼,我們會很樂意幫忙。譬如說,你可以讓小孩跟我們講電話,帶小孩先來看看我們,或者在平日時就讓小孩參加門檻較低的一日假日活動。


家長應該知道的事
如果你想要讓孩子來我們這裡,你得要先瞭解我期待的合作方式,跟你的期待是否一致。

首先,我並不將我的教育現場當成工廠,生產重複一致的小孩,或灌輸小孩一致的知識,所以小孩並不可能在我這裡得到快速的、一致的「成就」。依照不同的小孩現況,小孩在我的教育現場裡,可能會有截然不同的樣貌。某一種最特殊的情況下,小孩「從外面看起來」會一事無成。我希望你事先知道這件事,並且也試著想像,即使在這種「從外面看起來一事無成」的情況下,小孩的「內在」仍有大大小小的轉變。

其次,我並不將我的教育現場當成「販賣商品」的現場。我跟小孩一起進行的工作、跟家長一起進行的工作,並不能用任何「計量單位」來衡量,它不能用小時算,也不能用次數算,它其實在本質上是無法「計算」的。因為它無法計算,所以它無法販賣。你在讓小孩來參加活動時之所以要付錢給我,是為了要讓我能夠在現代社會中維持現狀、維持進行這些工作的狀態。所以我期待我們之間的關係之中,並沒有「消費者權益」或「契約」這類在「買賣關係」之中運作的概念。

於是我們的合作關係,是一起養小孩的兩個人(或數個人)。如果你要將小孩交付給我,請你要瞭解我和我的現場,而不是將小孩送進一個商品之中。你要知道你將小孩交給一個人,而不是交給一個清單上的夏令營,或者一個徒有名稱而實際上並不那麼重要的「光合教育工作室」。

你要試著認識這個人,以及他的教育現場,就像我試著認識你的孩子,還有你。

你要知道你應當慎重地將小孩交給盧駿逸,而不是將小孩交給一個菜單上的選項,就像在買一碗紅豆冰。



駿逸 2015.4.15

留言

  1. 盧老師早安,冒昧打擾您,希望有機會能邀請您來我校演講,介紹貴單位的教育現場,對象是幼保系三年級修習@課後照顧理論與實務@的學生,煩請您撥空與我聯繫好嗎?謝謝~
    敬祝 教安
    明新科大幼保系陳麗媜 0928-015151

    回覆刪除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