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.2.24 週一課後自學團體

成員:8人(小一至小二,團體已運作一年半)
教育者:駿逸


寫作業的時候,小花有些困難拿來問我。阿哲跟僑僑在旁邊一直想要跟他說正確答案,被我碎念了幾句:「你們這樣是想要害他考試寫不出來嗎?如果你們想要幫忙,就要教會他,不是直接告訴他答案。」

阿哲摸摸鼻子就回到自己的作業上去,僑僑繞了一圈回來,竟然開始教小花數學了。我嚇了一跳,但也覺得十分驚喜,趕緊拿相機出來拍一張。

僑僑在我們這裡算是木工的能手,上學期教了其他孩子一學期的木工,這學期開始教數學了。看樣子,這種自信是可以平行轉移到其他領域上的。
於是,因為僑僑的行動我得到靈感,這禮拜開始,學長姐/學弟妹的機制開始運作了。

在走路去溪邊的路途中,我突然想到一個方法,或許可以讓孩子們自己負起安全的責任。我邀請二年級的孩子們,自願擔任「領隊」和「壓隊」。

領隊的工作,一開始被孩子們誤以為是「路隊長」,一當上「路隊長」,就開始耀武揚威地命令別人。我鎮重地把這兩個名詞區分開來,解釋了領隊的工作:「要負責所有人的安全,注意車輛與隊伍的位置,決定什麼時候要過馬路。」

這樣的解釋對孩子們來說仍然有些抽象。有的孩子在行進的過程裡,仍然會嘻嘻哈哈打打鬧鬧地超過領隊,領隊會擺出架子出聲制止,但命令無法作用在不服從的人身上。

我試著詮釋領隊正面臨的情況:「領隊的工作是負責保護大家的安全,你們一直超過他,他就很難保護你們的安全。他會覺得很有壓力。下次換你們擔任領隊的時候,你們大概也不會希望別人這樣做吧?」


在河邊,已經待了一年半的孩子們,自然地展現他們更為豐富的知識與技術,我也試著邀請他們試著擔任指導者的位置,教導小花、駿駿這些對「在河邊工作」不那麼熟悉的「學弟」們,使用鐮刀、編造草屋的方法。


命令無法作用在不服從的人身上。

我並沒有用大人的社會位置,來賦予「學長姐」權力。學長姐對學弟妹的「權力」,學弟妹對學長姐的服從,來自於這些學長姐具有的知識與技術,以及他們展現這些的風範。

僑僑、仔仔、小卡在技術上的熟練,阿哲、小米的策劃領導能力和好人緣,都讓他們得到學弟妹心悅誠服的愛戴,技術、經驗跟知識在工作裡友善地被開展或繼承。


當然,學長姐不只更懂得如何工作,也更懂得如何享受。學弟還亂七八糟地忙得不逸樂呼時,學長已經悠悠哉哉地躺下來了。

其實我們從來不曾使用「學長姐」或「學弟妹」這樣的詞彙,但我想我們確實得到了這種機制的優點,也避免了其中幽暗引晦,而容易讓人性扭曲之處。


天色漸暗,我們離開這個友善的、技藝與記憶的傳承之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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