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.4.2 週三社會課,權利與公利

2014.4.2 開始運作
成員人數:六
年齡:大班~小六


從這禮拜開始,三點到五點這段時間,我會開一門社會課,課後自學的孩子們可以選修,另外也有兩位孩子來試聽,一位是大班的阿董,一位是小二的阿辰。

在上課時,表明要選修的孩子有阿詩、阿政、阿梓,至於琪琪,則是一邊做點心,一邊「偷聽」,忍不住時就插幾句話。

事情是這樣的。
小明有一天早上突然間跟所有的同學宣布,他再也不要把鞋子放在鞋櫃了,因為他覺得鞋子放在鞋櫃實在是太不對勁了。

同學們都覺得他突然宣佈這件事情也太奇怪了。小美問他:「你到底為什麼不想放啊?都放了這麼多年了。」
小明說:「我忍耐很久了,一直都不敢說。」
小美說:「你不想放就別放吧,幹嘛忍耐啊。」

小智說:「那可不行,你怎麼能想不放就不放呢?」
小美問小智:「他不放就不放啊,跟我們有什麼關係?」

小智說:「把鞋子放在鞋櫃裡,是一件很好的事,又整齊,又乾淨,大家走路又方便,怎麼可以放在外面?」
小美說:「也不過就是一雙鞋,還好吧?」


小孩的立場:
可以放外面:五票
不可以放外面:一票(琪)

琪琪說:「如果有一個人放外面,大家都有樣學樣怎麼辦?」

這說服了其他的孩子,除了阿政之外。

阿政說:「就算真的那樣好了,所有人都放鞋櫃外,那要怪誰呢?反正大家都不在乎啊。而且,這種情況真的會發生嗎?說不定大家還是都放在鞋櫃裡,那只有一雙,也不會怎樣。」

這個說法又說服了大家,所有人,包括琪琪,都同意阿政的說法。

但小智不同意。

小智又說:「我們大家都習慣把鞋子放在鞋櫃裡,突然有一個人不把鞋子放在鞋櫃裡,這樣我們會很不習慣很不舒服。怎麼可以為了小明一個人的舒服,讓我們所有人都感到難受呢?」


這個說法並沒有說服大家。

小孩的立場:
不可以放外面:零票
可以放外面:六票

大班的阿董說:「我覺得不對,少數人也有『人權』。」
阿政說:「如果沒有一個『夠好』的原因,不可以強迫別人去做一件事。」

我們並不十分清楚,怎麼樣的原因才「夠好」,但小智提出了一個原因,不知道夠不夠好。

小智又說:每個禮拜學校的整齊清潔比賽,可是有『鞋子有沒有放進鞋櫃』這一項,如果小明的鞋子沒放進鞋櫃,那不就要被扣分了嗎?比賽可是有獎金的!」

假如是一大筆錢呢?面對這一大筆錢,小孩的選擇如下:

小孩的立場:
不可以放外面:六票
可以放外面:零票

阿董本來說:「錢要幹嘛呢?我不需要錢。」其他人馬上對他曉以大義:「錢很好用啦!」「可以買很多東西耶!」「買車買房子啊,以後都不用工作了!」

阿董聽著聽著就改變了主意:「我被你們拉過來了。」

可是,選擇是一回事,對錯是一回事。我問孩子:「有的時候,我們明知一件事是『錯』的,但基於某些原因,我們仍然會選擇去做它。我知道你們會這樣選擇,但你們覺得這樣是『對』的嗎?」

小孩的立場:
因為錢而強迫別人,是錯的:五票
因為錢而強迫別人,是對的:一票

阿董認為「因為錢而強迫別人,是對的」,但他說不太清楚。其他人則是很清楚自己選擇了錯的事情,這就叫利益薰心吧。

這些傢伙幾乎都有到台北參加這次的反服貿運動,大概也沒少跟著群眾大罵馬英九。我問他們:「這樣你們到底有什麼資格罵馬英九啊?」孩子們不好意思地摸摸頭。

小智又說:「就算你的說法也有道理,但為什麼要改變的是我們,而不是小明呢?」
一直都沒說話的小明小聲地說:「呃,那個,其實我沒辦法改變。」
小美說:「啊?你大聲點啦。」
小明鼓起勇氣大聲地說:「其實當我發現我不想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那一天開始,這麼多年來,我去找過很多遺傳科學家,他們說,他們找到一些基因上的證據,證明我是一種『天生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。」
小美很驚訝地說:「什麼?你出生就是這樣嗎?」
小明淚眼汪汪地點點頭。
小美很震驚地抱著頭說:「什麼?身為你最好的朋友!我竟然不知道!!!」
小美感情豐沛地抱住小明,兩人抱在一起痛哭。

小智打斷了他們的真情相擁,冷靜地說:「我不是覺得『天生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比較不好,但你不覺得這有可能是一種疾病嗎?是可以治好的。就算它不是一種疾病,也可以透過一些方法矯正啊!小明,你還是可以成為『喜歡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!改變自己!加入我們吧!」


對於小智「振奮人心」的演說,孩子們都多少被說動了。

小孩的立場:
可以矯正他:兩票(琪、董)
不能矯正他:三票
還在想:一票(政)

琪琪說:「變得『正常』也沒什麼不好啊。」
阿詩雖然說不太清楚,但還是質問了琪琪:「什麼是正常?我覺得這樣就是強迫他啊。」
阿政則猶豫著:「我還沒想清楚,我要再想想。」

小明拒絕了小智的提議,他真心覺得「天生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」沒什麼不好。小美對他說:「就算你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,我還是你最好的朋友!」

小智說:「好吧,小明不願意改變成為『喜歡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,那也就罷了,由著他吧。但鞋子放在鞋櫃裡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,憑什麼小明可以說變就變呢?」

班上有十幾個人附和小智,但也有十幾個人支持小明,一時之間也分不出來到底那邊的支持者比較多。

小智說:「我提議我們要用投票的方式,決定小明能不能不把鞋子放在鞋櫃裡。這是我們的權利跟自由!」


小孩的立場:
可以用投票來決定是否要強迫小明:一票(董)
可以用投票來決定:五票

除了阿董,其他小孩都在我們這裡混很久了,對「投票決定事情」可能造成的缺憾,早已有豐富的認識。

而從阿董採取的立場來看,他其實不太懂得「人權」的真正內涵,而僅僅是時常聽見這個名詞。但這仍然是好事,一個習常聽見「人權」的孩子,必定要比時常聽見「打給你死」的孩子,要來得幸福。

但我仍然想要把他弄得「混亂」一點,讓他能夠重新思考自己擁抱的價值。於是我追問他:「那麼,如果其他人用投票的方式來強迫你,你也可以接受嗎?如果我們投票決定你不能吃琪琪做的點心,你可以接受嗎?」

他一臉「開玩笑,這當然不可接受」的表情。

我追問他:「如果一件事情是對的,那不管是對別人做,或者別人對你做,都應該是對的,這樣比較對勁吧?」

阿董似懂非懂地點點頭。

我又追問其他人:「ㄟ,你們這些傢伙,你們想要的社會就是這樣嗎?一個『為了錢可以犧牲別人』的社會嗎?」
小孩不服氣,追問我的選擇,我說:「我想我不會那麼做。如果這個社會大多數人都這麼選,社會就會變成那樣啊,我不想要那樣的社會。」
阿詩聽了我的選擇,她決定要改變,指著白版上的字:「那我要改,我可以改嗎?」
我:「妳可以改啊,但白板上的已經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妳往後的選擇。」

重要的是,我們要試著認識到,這個社會因為我們每一個人的選擇而不同。

像是同性婚姻,像是都市更新,像是自由貿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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