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.11.14~15 性別與媒體營,04_媒體識讀

日期:2015.11.14
成員人數:8人(6位時常來,2位較少來)
成員年紀:小二(意外看到A片,開始好奇)1位、小三~小五8位
教育者:駿逸


在這次的行別營裡,我們總共規劃了「性別刻板印象」、「多元性別認同」、「多元性傾向」、「媒體識讀」、「性別友善文本改寫」、「性別友善文本反思」。

其中「多元性別認同」是雅欣設計執行、「多元性傾向」是博霖負責設計執行,而「媒體識讀」本來是君頤負責,但君頤臨時有困難不能參加,就由我來代打了。


「媒體識讀」這門課要追問的問題,是「我們究竟為何會這樣想、或那樣想呢?」


這門課的開場白是一張有很多裸上身男人的照片,孩子們看到照片反應平靜,我問他們:「哪個比較帥?」孩子們眾說紛紜,沒有共識。我又再問:「哪個胸部比較大?」這次孩子們就有共識了,畢竟胸部大不大跟帥不帥比起來客觀許多。整個過程堪稱冷靜理性。但這份冷靜理性並不是針對所有裸上身及胸部。


當這一張照片裡出現在牆上的那一瞬間,孩子們的理性冷靜一下子就消失無蹤,即使照片中的所有成員跟前一張照片一樣只穿著泳褲。

我還是同樣的問題:「誰的胸部比較大?」
「變態!」「噁心!」「幹嘛問這個!」各種嬉笑怒罵都出來了。我提醒他們:「你們又進入了那種詭異的興奮狀態裡了耶。可是,剛才那張照片你們不會這樣啊?差在哪裡?」

有些小孩一直都是保持清醒的,有些小孩像是被冷水澆到那樣醒來,當然,有些小孩很難從詭異的興奮狀態裡脫身,他們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指著這些胸部開個曖昧的玩笑。

有孩子說:「女生不能露ㄋㄟㄋㄟ!」也有孩子說:「女生這樣子不好看。」總之,女生有各種不行的理由,但男生就可以。但我們在這裡要問:「為什麼呢?人天生如此覺得嗎?」

1930年,四個人在美國 Coney Island 因在海灘露胸被捕。許多人接連抗議,爭取裸露上半身的權利。1935年,一群人在紐澤西快閃露胸,其中42人被捕,每人被罰美金兩元。
重點是,以上談的都是男人。

1930年代之前,男女的乳頭都是猥褻的、羞恥的、禁忌的。現在男人可以脫得很瀟灑自然,是前人用肉身衝撞爭取來的。1935年,克拉克蓋博在電影 It Happened One Night 中脫下襯衫,引起軒然大波。1936年,紐約終於不再視男人露胸為非法。然後漸漸地,男人露乳「不猥褻了」。

※ 以上文字摘自〈關於乳頭的禁忌與解放,你也許不知道的歷史

當孩子們知道原來曾有個時代,在那個時代的男人裸上身會被捕時,孩子們都非常驚訝,這實在太違反「直覺」了。

對歷史不至於太過陌生的人都知道,即使接受「人生而平等」的概念,「人」的權利仍然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爭取之中逐漸推進的。那些當代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,都是許多人不斷衝撞文化與法律的禁忌才漸漸開展出來的局面。

孩子們從這個例子能夠更加確定,自己心中的直覺並非與生俱來的,那些對某些事物的不舒服與不自在,很可能是後天藉由文化和教育而形塑而成。


然後我像孩子們說了「瓦憂瓦憂島的次子」的故事,出自吳明益的小說《複眼人》。在故事裡,每一個瓦憂瓦憂家庭的的次子,都要在成年的那一天之前完成自己的第一艘獨木舟,在成年的那一天「被賦予一趟有去無回的航海旅程」,只能帶上十天的水,並且不准回頭。

「為什麼有這樣的規定呢?」

孩子們細細思索這個小小的島,考慮它的各種條件,突然發現這是維持瓦憂瓦憂人群命脈的重要規則:如果次子不死,這個島的人口必然會大幅增加,那麼族群內的征戰甚至整個族群的滅亡,就是不可避免的事。

所以我們對「性」的想像與理解,有極大的部分是由社會文化所建構而成的,而其內容之所以是如此,很可能有一些可以追溯的原因,或者至少我們可以去分析,這些跟性有關的想法、規則或象徵,究竟意圖要告訴我們關於性的什麼價值。


作為練習,我舉了很多的例子跟孩子們一起分析。貞節牌坊、敵視泥公主、宮崎駿的女主角。我也將兩冊國小國語課本裡跟家庭有關的課文全挑出來,讓孩子們看見這些課文全都是一父一母的「美滿家庭」(以及家裡早起的人不是「好」媽媽就是奶奶)。


最後是護家盟的守貞教育文宣:「你要是婚前性行為,你就髒了、就不完整了。」


在這裡,我們關注的不是這些價值的對與錯。

你喜歡吃素,我喜歡吃葷,我們可以依照不同的生命經驗而有不同的選擇與狀態。一個人要覺得「婚前性行為會讓自己髒了、不完整了」或「一輩子只跟一個人有婚約(即使從來沒見過面)」,那是一個人的狀態或選擇,並不是旁人能夠任意指點對錯的事。但如果把這樣的價值編入教材、形成文化,甚至建立一個又一個紀念碑,那就成了公眾的事務,我們得要細細地檢討這樣的價值能不能待我們走向我們想要的世界。

除此之外,我還期待孩子們能夠問自己一個問題:「這樣的東西,將會對哪些人造成傷害?而這些人的痛苦,是不是我們的責任?」

那些有別於男女性刻板印象的人;那些心裡藏著不敢公開的性別認同的人;那些擁有著不被社會接納的性傾向的人;那些不是一父一母的家庭的孩子;那些不早起卻也從來不曾虧待家庭的女性。

這些人的痛苦,是不是這些媒體、文本、故事、課本、宣傳品的責任?
是不是我們這些符合主流社會價值而輕鬆活著的人的責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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