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.10.30 週五自學社會課 / 教育者試教與評鑑

成團時間:102.7~
成員:6人,小三至小六,成員皆為自學生
教育者:駿逸

最近博霖想要在自學生的社會課試教他的教案,清大厚德書院的一位學生也申請要來試教。我把這個提案帶到團體裡,大多數孩子立刻就同意了,除了一點猶豫:「駿逸這樣沒做事就領錢了!這樣對嗎?」

我花了點口舌才說服他們「我還是會做事啦!真的啦!」他們大多數人才在半信半疑中接受了。唯有生性多疑慎重的亮均把這個提案帶回家考慮,又過了幾天才答應。

亮均答應要投入「教育者試教與評鑑」之後,孩子們就全員同意這個計畫,於是我們這週開始討論要怎麼樣評鑑來申請試教的教育者。 首先,我讓孩子們寫了一份網路上找來的教育者評鑑表格,評鑑的對象當然就是我本人了。這份表格有許多項目,其中有些我不以為意,有些我也覺得很重要,但我不打算依我個人的主觀看法來刪減表格,而是直接將原表格交給孩子,讓他們用來評價我的教學。

孩子一邊寫一邊討論,我多多少少也就知道孩子們勾選的狀況,有幾個項目如果如我所料地被評定為「待改進」,但有些項目我自覺做得不賴,卻仍然有孩子評鑑為「待改進」。孩子們能這麼大方地在我面前把我評鑑為「待改進」,並且與我爭論這些項目究竟是不是真的「待改進」,說起來真是我平常確實成功「節制權力」、讓「教與學雙方權力盡可能相近」的證明。

雖然我仍然在意孩子們的評價,但其實我並不會輕易被孩子們的評價左右。反過來說,雖然我不會因孩子們的評價而失去信心,但卻仍然不可能不在意孩子們的評價。

這就是我想要告訴孩子們的第一件事。「即使像我這樣的教育者,仍舊會在意你們的評價,被評價為『待改進』時,我仍然會覺得不舒服。那就更別提那些年輕的教育者了,你們的評價對他們來說可能十分有影響力。」

「而身為一個教育者的評價者,某種程度上也就是教育者了。身為一個教育者,要遵守教育者的倫理,我們要考慮到自己的評價對那些對象的影響。我不想要將一些對教育有熱忱的年輕人交到你們手裡,你們胡說八道一通,把這些人對教育的信心全都打壞掉。」

我問孩子們:「你們覺得自己有資格評價年輕的教育者嗎?」
孩子們想了想,慎重地說:「不太有。」
我:「這樣很好,很謙虛。但你們想想,在你們認識的小孩裡面,有其他小孩比你們更有資格嗎?」
小孩又慎重地想了想:「沒有。」

慎重起來之後,我們才開始討論屬於我們的「教育者評鑑」的內容。

過程也不那麼重要了,最後我們得到的表格如下:




下週我們就要開始評鑑第一個年輕的教育者了,令人期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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