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推託的樣子



這是我們尋寶的目標物之一,小孩們把它踩壞了。

小孩們以為這是個倒在地上的壞掉的東西,就拿來踩了;憶涵也以為它是還沒清理的廢棄物,也沒有阻止小孩;我雖然多少覺得它還是有用的,但我以為它既然被棄置在地上,又覺得它應該不會被踩壞,也就沒阻止小孩。

對面社區的警衛跑出來說,我們才知道這不是政府怠惰而棄置的廢棄物,而是這個社區的私有物。

它是有人在意的東西,並且被認為是我們弄壞掉了。

問題來了,誰要賠償呢?要賠多少呢?

小孩們開始各自施展推卸責任的技巧,「不是我」、「我沒踩」、「他踩比較多」、「最後一次踩的人賠」、「踩最多的人賠」、「盧駿逸你自己賠吧」。

事情到了這裡,我就知道這是「教育的代價」了。這一次,我不會要求任何一位不願意主動賠償的小孩賠償。
大約半年前,我相機被小孩摔壞了,當我發現時已經壞了,沒有小孩主動承認是誰摔的。稍微追問一下,小孩們就開始使出各種互相猜忌、互相攻擊、競相推諉的招數。這種時候繼續追究責任,對所有的小孩來說,無疑是一次反教育的過程。而弄壞的那位孩子究竟為何會不能承認自己弄壞了一樣東西呢?是不覺得是他弄的?他會不會不知道是他弄的?還是一旦他承認了,會有比負起責任賠錢更恐怖的結果在等著他,以致於他沒有勇氣去承擔?

總而言之,在出事到負責之間,有太多事情太過於複雜,賠錢只是其中最簡單的一件小事。(雖然對獨立教育者來說很沈重……。)

其實小孩不能承認錯誤,大多跟大人太在意「負責的形式」有關。負責有很多種方法,但大人們通常在意那些表面上的儀式(如說對不起或鞠躬),或者在要求小孩「付出代價」時,用很奇怪的連結(譬如弄壞東西要罰站),以致於小孩完全沒學到什麼是負責,而僅僅理解到「用表面功夫來敷衍」或「做了一件不被接受的事而要被處罰」。

只是在物品損壞的賠償方面,小孩要學到負責的概念真的很不容易。那些可以修復的,固然可以帶小孩以勞力去修復來負責,但那些不可修復的,就非得要用金錢來賠償,但小孩哪有錢呢?

另一方面,我們社會的大人們自身在面對這種事情時,也總是抱持著「能賴多少就賴多少」或「能要到多少就要多少」的姿態。

當這樣的態度在運作時,溝通協商釐清責任變得很不可能,而我之所以不打算落入那個利益的討價還價裡,除了我很討厭做這種事之外,另外一個理由,是在教育上,如果我像對方一樣計較利益而不是釐清對錯,我覺得我其實在做跟小孩一樣的事情:能躲則躲、能要就要。說起來,其實就是「盡量佔便宜」的意思。

我知道我的責任在哪,而我不打算推託。如果溝通釐清責任是不可能的,我寧願選擇貫徹這種生活方式,也不要掉入討價還價的脈絡。這是我希望讓小孩看見的、我的樣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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