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11.29 週五自學社會與公民課 / 公利與私益

成員:自學生5人(小三至小四,團體已運作三月)
教育者:駿逸
助教:博霖



事情是這樣的。

在一個人類的聚落裡,當人口達到原居住地的食物生產量或生活空間的上限時,部落就得要面對一個問題:如何減少人口或節制生育。

在某一個部落裡,他們發展出來的方法,是由兩個被選中的團體展開一個「對抗」,輸的那個團體就會被趕出富足的聚落,在荒野裡自尋生路,在蠻荒的大地裡,這跟死亡往往只是一線之隔。而在勝利的團體裡,為了確保部落核心的競爭力,「得分」最少的個體也將被一併趕出去。對抗的規則如下:
1. 每一個團體有四個成員,每個成員在每回合都會隨機發到一張牌,四張牌分別是2、4、6、8,代表得到牌的個體的分數。
2. 每回合每一個團體都只有三個個體的分數能被採計,也就是說,每回合都要有一個個體被「犧牲」,無論犧牲者(不被採計者)被發到的牌是什麼數字,其分數都為零分。
3. 八個回合後,團體總和分數較低者,整個團體都將被趕出部落。
4. 總和分數較高的團體,其中分數最低的個體,也將被一併趕出部落。
5. 無論要犧牲哪一個個體,皆需要得到團體全體成員的同意,方得實行。若團體在時限內無法達成共識,則整組該回合的分數皆為零分。

昨天兩組的成員分別是:「阿孝、阿瞳、博霖、玩具鴨」,以及「阿儒、阿諭、阿均、猴子玩偶」。也就是說,兩組成員裡,都有一個「不會發表意見」的個體。

在「對抗」的過程裡,團體要不斷地「決定」誰是犧牲者。這樣的決策不但考量到公共的利益,也關係到個人的利益。在這種時候,犧牲「不能/不會反對」的猴子玩偶或玩具鴨成了上上之策。

在男孩們的這一組,可以犧牲玩具的時候就犧牲玩具,是毫無疑問的;然而在女生這一組,犧牲玩偶猴子就沒這麼理所當然了。她們說:「猴子很可愛耶!」或「這樣對猴子很不公平!」因此她們時常會主動犧牲自己來保全猴子。

在第一次「對抗」的時候,由於博霖遲到,男生組裡有兩個「不能/不會反對者」,他們這組在決策時就顯得十分順暢,反正都犧牲那兩個倒楣鬼就好了。然而,遲到的博霖終究會來,而發牌是隨機的,玩偶或玩具並不總是會拿到2,這時拿到2的人將面對群體的壓力。譬如說,當牌運很差的博霖第二次拿到2時,他提出:「我已經犧牲過一次了,我不要再被犧牲了!」阿宗試著說服他:「你不犧牲,我們全組都會死掉啊!」博霖說:「可是我再犧牲,我會死掉啊。」阿宗說:「你死掉了,我們可以活下來啊!」博霖則回覆:「我死掉了,你們活下來對我有什麼意義?」

在僵持不下裡,我建議他們試著在發牌之前建立「規則」,譬如「無論如何,拿到2的人一定要犧牲,不得反對」,或者「用投票來決定犧牲誰」。男生組決定「無論如何,拿到2的人一定要犧牲,不得反對」,而女生組並不採納我的建議,她們說:「我們要到時候再商量。」

即使有了決策,但倒楣的博霖一直發到2,為了不被趕出聚落,他決定要破壞先前的約定,提出「每個人只能被犧牲兩次,否則我就讓大家同歸於盡」的條件。孝宗和岳瞳在時間到達前的最後一秒妥協,同意了這個條件。

比起男孩們的劍拔弩張,女孩們這邊顯得婉轉溫和,加上一點優柔寡斷。她們時常會關照其他人的處境(累積的分數),然後在犧牲最小團體利益的前提下,試著做出個人的犧牲。

然而,最後女孩們仍然在這種優柔寡斷之下,以些微的差異輸了對抗,面對整個團體要被趕出聚落的命運。而男孩那組,則是倒楣的玩具鴨要被趕出部落。在計算分數的時候,我們發現博霖因為稍早那次「同歸於盡」的爭取,而微微領先玩具鴨四分。如果他那次被犧牲了,則最後被趕出部落的將是他,而不是玩具鴨。

在討論裡,我試著提出幾個觀察:
1. 「不能/不會反對者」,在團體利益之前,很可能是比較容易被犧牲的對象。而且這時常無關於正義或公平,而僅僅是分配的問題。譬如說,博霖透過「同歸於盡」的威脅,才扭轉了被趕出聚落命運。
2. 在某些情況下,當團體的利益與個人的利益一致時,團體幾乎不會考慮要犧牲他。而這樣的人有時靠的是「運氣」(譬如說發牌總是被發到8),可說是「得天獨厚」。而團體會考慮犧牲的人,往往是跟團體利益相悖的人,如果有人特別倒楣,他的利益總是與團體相悖(譬如總是被發到2),那他就很可能總是會被犧牲。

最後,我問孩子:「為什麼你們不考慮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?」孩子們說不上來,只能回答:「我們就是不想那樣。」

我又問他們:「第一種是所有人都同意才能決定,這種情況下,可能會很花時間,也可能為損及團體的利益;第二種是用規則來決定,譬如『發到2的人就要犧牲』,或者『投票決定誰要犧牲』。你們喜歡哪一種決策方式?」

孩子們毫不猶豫地選擇第一種。

我希望我們的孩子,有一天不得不要決定犧牲誰時,能夠記得今天下午的這個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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