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.4.24 週五自學社會課 / 《少年台灣史》第五篇,6-10節



團體運作時間:第四個學期
成員:6人,小三至小六,大部分成員皆為自學生(一位請假來上課)
教育者:駿逸

今天我們仍然圍繞在「台灣到底是什麼?」「台灣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?」這件事情上。

我們在白板上列出了台灣參加奧運所使用的「名號」跟年份,孩子們覺得這段改來換去的歷史,讓他們不太舒服。

在這串討論裡最精彩的部分,在亮均額外找到了一份「舊金山和平條約」的資料,被馬英九等反對台灣獨立派引用,來反駁「台灣主權未定論」,認為日本在合約內放棄了「1907年(我後來查資料,應是1901)在北京簽訂的條約內容」。亮均認為,如果1907年簽訂的條約內容是「永久讓渡台灣給日本」,那馬英九說的也是有道理。

包括我,在場的人幾乎都對「舊金山和平條約」一無所知,《少年台灣史》這本書裡並沒有提到太多。但教育觀察員雅之剛好是學法律的,她解釋,依照她的理解,這件事在法學界也有兩種解釋,是一個即使在法律專業領域裡仍在爭議的問題。

這再次告訴我們,法律往往被有權者依照自己所欲來解釋。雅之也介紹了「住民 / 民族自決」這個概念。雅之說,台灣是唯一在二戰結束時沒有經過住民自決程序的殖民地。

為了解釋民族這個概念,我詳細說了台灣的各種族群。

「最粗略地來分,我們可以分成漢族跟原住民族。但漢族又可以細分成閩南、客家和外省,原住民族之間則有更細緻的差異。即使在客家內部,也有饒平、四縣和海陸的差異。而在數十年前,在這塊土地出生的是日本人,這些老人家至今還有少數在世,日語說得比漢語流利。『台灣人』是一個把這些人全部都包在裡面的概念,當我們說我是台灣人,我們就不會覺得我們是中國人(其實我當時想表示的,應該是『純粹的漢人』)。不過,也有很多台灣人認為,台灣人也是中國人,就像竹北人也是新竹縣人一樣。」

說到這裡,孩子們抱著頭慘叫:「天啊好複雜啊,台灣人到底是什麼人?」

「另外,我們也別忘了,還有一群人正在逐漸增加。他們的父親或母親是在外國出生長大,也許是東南亞,也許是中國,當然也有日本、美國或歐洲。這些人的數量正在快速增加,他們可能將成為閩南、客家、外省、原住民之外的第五個大族群。對他們來說,自己是什麼人,更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。」

孩子聽到有人比他們「更慘」,心情就稍稍好了,開始「幸災樂禍」起來:「那他們到底要覺得自己是什麼人呢?中國人還是台灣人還是越南人或日本人呢?嘿嘿。」

「這麼複雜的地方,世界上幾乎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地方,就是我們的島。思考這些時,我們或許覺得很煩,但想著想著,其實也覺得它是非常特別的,那麼值得我們去努力辨識之後守護的。」

我在心裡這麼想,也對孩子這麼說。

終於,我們結束了《少年台灣史》的第四、第五篇。為了要搞懂為何台灣在戰後沒有「台灣獨立」、「台灣人民自決」的呼聲,孩子們決定要從《百年追求》的第一集,開始追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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