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.5.2 週五社會課 / 公共空間的意見表達

2013.9 開始運作
成員人數:七人(六位自學生)
年齡:小三至小四


圖片來源:http://share.flog.cc/post/84521543168

今天的故事是這樣的。

一、公共空間的意見表達
小葵和小明禮拜天跟小明爸爸去參加反核遊行。小明買了一面反核旗回來,小葵帶了很多黃絲帶跟標語回來,他們決定要在班上後面的牆上掛反核旗跟黃絲帶,好讓大家知道「反核」這件事情。於是他們禮拜一早上約好早一點到教室,動手把東西都掛上去貼上去。


孩子們說:「老師會打他們吧?」「學校有規定可以掛嗎?」都離開學校這麼久了,這些小傢伙卻還是「唯師命是從」,體制對人的規訓真是十分威力強大。

我:「這個學校都是用講理的,誰比較有道理,就聽誰的。」

孩子們的反應各有不同,有的說「那麼好!」有的說「怎麼可能?」有的說「那就麻煩了。」

這三種反應都各有背景,也都蠻有趣的。不過,在那之後,阿亮問了一個問題,讓我們展開了比較深入的討論。阿亮的問題是:「如果有一個人講得很有道理,但他其實沒有道理,那怎麼辦?」指著桌上的米漿跟水壺,我試著把她的意思說得更淺白些:「妳的意思是說,如果米漿跟水壺的意見不同,但水壺比較『會講話』,大家都覺得他說的比較『有道理』,而米漿比較不會講話,大家都覺得米漿說的比較沒有道理。可是,其實米漿才是真正有道理的人。那該怎麼辦?如果大家聽水壺的,不就做錯了嗎?妳的意思是這樣嗎?」

我那時還沒反應過來,在打上面這段文字時,我才發現,這個詰問逼近了民主的本質:「選擇與承擔」。正是因為我們永遠都不知道誰的道理最終是正確的,於是我們才希望由我們自己來做決定,由人民來做決定,並且承擔最後的結果。以自由人的姿態選擇,也以自由人的姿態承擔結果,不怨天不尤人。

不過,既然我剛才才想到,當時也就沒有順著這條路往下跟孩子們討論。

對於阿亮的詰問,大家的選擇,比較偏向「只要有一個人意見不同,所有人都應該停下來等待,直到每一個人都同意之後,才能做進一步的行動。如果他覺得自己有道理,但想不清楚,大家就試著幫他一起想。」

這個堅持當然是太過理想的。然而,至少它能用在小型的團體裡,作為一種民主精神的培養與練習。如果在一個八人的團體裡,我們都不能做到充分溝通,那在一個國家裡,犧牲少數就會太容易理所當然。我們不要那樣的國家。

順著這個話題,我又追問了孩子們一個問題:「你們都是反核的,然而,如果今天林義雄當了總統,假如他當上總統之後,決定要廢除核能,大多數人都同意了,只有很少數人的不同意。而這些人上街抗議,結果林義雄叫警察打他們,對他們噴水,把他們趕走。他們太絕望了,於是他們裡面的某一個人,決定要絕食抗議。這個時候,你們會支持這個絕食的人嗎?還是因為你們的主張跟政府一樣、跟這些人不同,所以你們就不支持這個人了?」

孩子們沒想過這個問題,我們花了點時間考慮這件事。

我們開始試著補充一些脈絡,譬如說,如果政府要廢除核電,政府應該做什麼呢?政府可能要好好地分析核電廢除之後,對台灣產業的影響;也可能要好好將能源政策透明化,好好宣導,讓大家都知道廢除核電後,對一般人的生活會有什麼樣的影響。我們的生活水準真的會降低嗎?降低多少?我們的電費會升高嗎?會升高多少?

像是這些事情,政府應該要好好做,也應該要好好跟那些反對廢除核電的人溝通。

有的孩子主張:「在跟他們溝通完之前,不可以廢除核電。」
這個主張一開始得到所有人的認同,但在幾秒鐘後,有一位點頭的孩子突然間開始搖頭:「不對,如果在溝通的過程裡,核災就發生了怎麼辦?」

老實說,我覺得這個問題徹底說明了即刻廢核的正當性。

二、以破壞他人意見承載物,作為自己意見表達的形式
當他們剛弄好的時候,支持核電的小智剛好踏進教室,一進教室,小智就大叫一聲:「你們這些傢伙!!」小智馬上打開書包,從書包裡拿出一把大剪刀,往反核旗跑過去。小智說:「我要把他剪掉!」

小明跟小葵趕緊攔住小智,保護自己的反核旗跟布條,可是小智非常生氣,一直想要衝過去把旗子剪掉。小葵大喊:「你不能剪!那是我的東西!」
小智也大喊:「你的東西你就收起來啊!幹嘛掛出來?」
小葵:「我想要讓大家知道『反核』這件事,為什麼不能掛出來?」
小智:「那我想要讓大家知道『支持核電』這件事,所以我要把它剪掉!」

故事繼續下去,小智上場了。孩子在這個階段的表態如下(可複選,成員共六人)。

1) 小葵可以掛;小智不能剪、不能拆,但可以另外掛一面棋子或布條來表達自己的訴求
(亮、岳、宣)
2) 可以掛、可以拆(孝、宇)
3) 可以掛、可以剪(但不能剪到讓其他人看不懂小葵的訴求)、不能拆、但可以另外掛一面棋子或布條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(映、岳)
4) 不可以掛(孝)

三、公共領域的意見承載物,是否可視為私有財產?
小葵:「可是那是我的東西,你不能弄壞我的東西。」
小智:「你把東西掛到教室後面,還能說是你的東西嗎?教室後面是大家的,你的東西既然掛在那裡,那也是大家的東西,大家的東西我為什麼不能剪?」
小葵:「就算是大家的東西你也不能剪!」
小智:「那剪壞了我賠啊!我就是想剪!」


一開始孩子們聽到小智要剪的時候,第一個反應都是「那叫他賠啊!」可是,當討論繼續下去,我們發現一面掛在公共空間的反核旗,其價值與內涵跟放在書包裡的反核旗不同。當它代表了一個人或一群人的意見表達,其價值就沒有辦法被具體量化成一筆金額。於是,原先贊成「可以剪」、「可以拆」的孩子,部分開始動搖了。

有的孩子主張:「為了要保證表達意見的人的意見被充分看見,剪了旗子的人,要立刻把一面完好的旗子掛回去。」

這個主張乍看有點搞笑,但孩子的堅持在於「在表達意見的同時,不能破壞其他人表達意見的機會與空間。」

再一次的表態,孩子們的意見版圖改變了。

1) 小葵可以掛;小智不能剪、不能拆,但可以另外掛一面棋子或布條來表達自己的訴求
(孝、宇、亮)
2) 可以掛、可以拆(無)
3) 可以掛、可以剪(但不能剪到讓其他人看不懂小葵的訴求)、不能拆、但可以另外掛一面棋子或布條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(映、岳、宣、孝)
4) 不可以掛(宇)

阿岳的立場已經確定下來,他認為「剪」可以作為一種表達意見的方法。而阿孝除了從「不可以掛」大幅轉變到「不能拆」,也在「能不能剪」之間猶豫。

阿宇的立場比較有趣,他選了「不可以掛」跟「不可以拆」,但他說不出自己為何這樣選。

我試著跟孩子們提醒這四個選項可能各自隨之而來的困境。譬如說,選1)的孩子,可能得要面臨一個城市裡到處都是看起來「雜亂無章」的公共空間;而選4)的孩子,有一天當他的權利被政府侵犯時,他將幾乎不可能得到其他人的理解和關注。

四、公共場域之意見表達,是否需經過誰的同意或限制
小葵:「你講不講理啊?」
小智:「你才不講理!你在教室後面掛東西,有經過我的同意嗎?有經過大家的同意嗎?」
小葵:「為什麼要經過大家的同意?我就是想要大家知道這件事啊!」
小智:「你在大家的地方掛你自己想掛的東西,當然要經過大家的同意。難道你可以在後面掛你自己的照片嗎?」
小葵:「掛我的照片跟掛反核旗有一樣嗎?」


所有成員都反對「要有一個『誰(主管機關、大家)』來審核,才能在公共空間掛布條」。這是一個很極端的主張,如果真的是這樣,那公共空間一定很可怕吧。

一位孩子質問旁邊的孩子:「那在你家門口的馬路上噴漆也沒關係嗎?」
那位孩子老神在在地回答:「沒關係吧,我覺得很好看啊。」

怎麼可能沒關係,只是還沒遇到所以沒辦法想像吧。有機會再來追究這個「小天真」好了。

不過,另一方面,孩子們也都認為,不能在公共空間任意張貼「僅僅對私人有利的廣告」,「不可事先審查」只限於「與大家都有關係的議題」才行。

五、如何透過在公共空間的展演,來表達個人的意見
小葵:「我是不會想掛我的照片啦,但掛反核旗是為了表達我的意見啊。」
小智:「你的意見又不代表大家的意見,你掛在教室後面,其他人會以為是我們班的意見。我們班可沒有同意這件事,我就不同意這件事。」
小葵:「如果公共空間不能表達我的意見,那大家要怎麼知道不同的意見?我又要怎麼表達我的意見?」


兩個小時的課,到這裡大概一小時四十分吧,小孩都昏了,所以這部份就沒繼續討論下去,提早收工了。

最後,我跟孩子們說明,這個故事是改編自真實事件。就在前幾天,清大就發生了「有人去掛反核旗,有人去剪」的事件。更稍早之前,也有清大學生掛反核布條,但被校方指示駐衛警移除的事件。更早之前,在全台各大專院校、高中,也有行政單位阻止或干預學生、教師或教學單位懸掛布條或海報的事件。

小孩說:「不會吧?這是真的喔?」
我:「對啊,是真的唷。」

這就是社會啊,你身處的社會。偶爾不要太早決定要支持或反對,陪孩子想想,也是很有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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