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.12.27 週五自學社會與公民課 / 同性婚姻

成員:自學生5人(小三至小四,團體已運作三個月)
教育者:駿逸



事情是這樣的。

小明有一天早上突然間跟所有的同學宣布,他再也不要把鞋子放在鞋櫃了,因為他覺得鞋子放在鞋櫃實在是太不對勁了。

同學們都覺得他突然宣佈這件事情也太奇怪了。小美問他:「你到底為什麼不想放啊?都放了這麼多年了。」
小明說:「我忍耐很久了,一直都不敢說。」
小美說:「你不想放就別放吧,幹嘛忍耐啊。」

小智說:「那可不行,你怎麼能想不放就不放呢?」
小美問小智:「他不放就不放啊,跟我們有什麼關係?」

小智說:「把鞋子放在鞋櫃裡,是一件很好的事,又整齊,又乾淨,大家走路又方便,怎麼可以放在外面?」
小美說:「也不過就是一雙鞋,還好吧?」

斜玻理論
小智慢慢搖搖他的食指說:「那可說不一定,要是大家看小明這樣,大家都有樣學樣,那怎麼辦?」
小智推了推他的眼睛說:「這就叫做斜坡理論。」
對於斜坡理論,孩子們的回應如下:
 我的東西怎樣,是我的自由,你看不順眼,你應該去收,或者忍耐
 這樣(混亂)也很好玩啊
 如果「滾下去」真的會麻煩,那大家就會想要變回來

利益論
小智又說:「其實我不相信會上坡,但就算會上坡好了,我們大家都習慣把鞋子放在鞋櫃裡,突然有一個人不把鞋子放在鞋櫃裡,這樣我們會很不習慣很不舒服。怎麼可以為了小明一個人的舒服,讓我們所有人都感到難受呢?」

如果全班有40人,上面的論述可以用這個表格來表示:



之所以有0.5,是因為小美一方面為了小明而難過/高興,一方面也為了因為舊的「習慣」被維持/打破,而感到舒服/不舒服。

孩子的回應如下:
 不能用這種方法來想事情,有人會不舒服就不行
 這不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嗎?
 小明可以去說服那些人,就像小明在之前課堂的故事裡說服大家,走廊可以打棒球

我補充了另外一種看待效益的方法。如果小明不能把鞋子放進鞋櫃的「痛苦指數(假設是100)」跟其他人對於就習慣被破壞的「痛苦指數(假設是2)」是不同的,則若我們將人數乘以「痛苦指數」,我們將得到以下的表格。



要是情況如同上面這種假設,則若我們要選擇一種比較不痛苦的方案,讓小明不要將鞋子放進鞋櫃裡,就是比較好的方案。

這個方案得到大多數孩子的認同,我覺得奇怪,便追問他們:「你們剛才不是才說,不能用這種方法來想事情嗎?」

被我提醒之後,孩子們也察覺到這一點矛盾之處。但他們對於自己為何如此,並沒有一個好答案。

我再追問他們:「你們該不會是對你們有利的時候,你們就用這個方法,對你們不利,就不用這個方法吧?」

孩子們半開玩笑地「嘿嘿嘿」表示贊同。於是我表達了我個人的意見:「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才不想跟你們一起工作或玩遊戲勒,太可怕了吧!」

孩子們認真起來,多多少少也覺得這種搖擺的態度好像不太對勁。

集體利益論
小智又說:「就算你的算法也有道理,可是每個禮拜學校的整齊清潔比賽,可是有『鞋子有沒有放進鞋櫃』這一項,如果小明的鞋子沒放進鞋櫃,那不就要被扣分了嗎?比賽可是有獎金的!」

對於個人的需求能不能因為公共的「利」而犧牲,我們之前在討論大埔案時曾經討論過。有的孩子們回想起來,她說:「如果要犧牲小明,那要給小明很多好處才行。」

我請孩子們對於「能不能因此而犧牲小明的需求」表態,孩子們沒有輕易落入「二元」的陷阱裡,他們說:「要先問過小明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才行。」

矯正論
小智又說:「就算你的說法也有道理,但為什麼要改變的是我們,而不是小明呢?」
一直都沒說話的小明小聲地說:「呃,那個,其實我沒辦法改變。」
小美說:「啊?你大聲點啦。」
小明鼓起勇氣大聲地說:「其實當我發現我不想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那一天開始,這麼多年來,我去找過很多遺傳科學家,他們說,他們找到一些基因上的證據,證明我是一種『天生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。」
小美很驚訝地說:「什麼?你出生就是這樣嗎?」
小明淚眼汪汪地點點頭。
小美很震驚地抱著頭說:「什麼?身為你最好的朋友!我竟然不知道!!!」
小美感情豐沛地抱住小明,兩人抱在一起痛哭。

小智打斷了他們的真情相擁,冷靜地說:「我不是覺得『天生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比較不好,但你不覺得這有可能是一種疾病嗎?是可以治好的。就算它不是一種疾病,也可以透過一些方法矯正啊!小明,你還是可以成為『喜歡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!改變自己!加入我們吧!」

對於這一段敘述,小孩很激動地說:「小智根本就只是為了自己好,就想要叫別人去矯正啊!」

限制他人天生傾向/喜好的權利與自由
小明拒絕了小智的提議,他真心覺得「天生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」沒什麼不好。小美對他說:「就算你不想要把鞋子放進鞋櫃裡,我還是你最好的朋友!」

小智說:「好吧,小明不願意改變成為『喜歡把鞋子放進鞋櫃裡的人』,那也就罷了,由著他吧。但鞋子放在鞋櫃裡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,憑什麼小明可以說變就變呢?」

班上有十幾個人附和小智,但也有十幾個人支持小明,一時之間也分不出來到底那邊的支持者比較多。

小智說:「我提議我們要用投票的方式,決定小明能不能不把鞋子放在鞋櫃裡。這是我們的權利跟自由!」

小孩覺得小智的說法真是不可思議:「我們哪裡有那樣的自由跟權利呢?我們沒有決定別人要做什麼(或不做什麼)的自由跟權利!」


這一連串小智的論述,就是當前我們社會反對同性婚姻的幾個主要原因(當然並不是全部的原因)。我給孩子們看下面這兩個新聞,試著把今天的討論跟「同性婚姻」的議題對照起來。

〈千人挺東海大學同志婚禮 滿滿祝福〉
〈新竹縣通過反修民法972 盼各縣市一同響應!〉

我們的社會正在爭論這件事情,有些人這樣認為,有些人那樣認為。透過檢視這些主張,我希望孩子們能夠形成自己的意見。而這些意見並不是孩子們關注這些議題的終點,也不是孩子們此身的定見。只要我們的社會保持開放、積極討論的氣氛,孩子們就可以持續地「更瞭解」下去。

討論結束之後,孩子們贊成與反對的比數如下:

留言

  1. 所以婚姻制度不應該有任何的條件限制?2013年12月30日 上午10:06

    如果這應用在人獸婚姻、近親婚姻和多人婚姻,好像也說的通
    版主回覆:(2013-12-31 16:04:21)
    我會把你的論點告訴小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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