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合走路,課程記錄(6.10)



是什麼時候?你上次為了讓世界變得更好,付出努力。

一開始,是有位孩子在地上撿起了一塊房地產的廣告牌,那位孩子把玩一陣子之後,本來打算丟在路旁,另一位孩子趕上來,對他說:「不要亂丟啦!」我以為只是「不要亂丟垃圾」這麼簡單而已。

走了一陣子,孩子們手上的廣告牌越來越多:他們開始拆下電線竿上的廣告牌。我說:「你們為什麼要這麼做?」發起這個活動的男孩說:「你不覺得這些廣告牌很醜嗎?到處都是,而且這是違法的吧?」

「這樣恰當嗎?」我問自己。

但你有沒有看過最近很紅的那部影片?是關於一位美國的小學女孩,用行動改善她們學校的營養午餐。另外,你有沒有聽說過?有一個台灣的小女生,十二歲就架設網站,協助銷售滯銷的農產品。

如果你聽說過一個類似的故事,你大概就會如我這般,對要不要阻止孩子這個「意圖讓世界變得更好的行動」,感到遲疑。



後來,小孩手上的牌子越來越多,士哲發現了,跟孩子們開啟討論。

士哲:「那個牌子不是別人的嗎?」
有一位女孩說:「對啊,這樣算是偷吧。」
發起的男孩說:「可是,你不覺得這樣很醜嗎?明明就有很多公佈欄啊,可以貼到公佈欄,為什麼要隨便貼?而且又不會有人看。」
士哲:「會啊,想來這裡買房子或土地的人就會想看。所以他們才想要來這邊張貼。」
男孩(轉頭問看熱鬧的我):「那你說呢?這樣貼不是很醜嗎?」
我:「對啊,你說的對,是很醜,可是我覺得女孩說的也對,這樣好像也算是『偷』的一種。」
男孩:「那…我可以把電話抄起來,叫警察開罰單,然後警察會來拆掉。」
士哲:「警察拆掉就不算偷嗎?」
男孩:「把電話抄起來,叫警察開罰單,然後警察會叫張貼的人來拆掉。」
士哲:「你覺得這樣是個好方法嗎?」
男孩:「我覺得不錯。」
士哲:「我也覺得這個方法不錯。」
男孩:「其實也不用開罰單啦,叫他們自己來拆掉就好。」

於是,這位孩子從此就落在隊伍最後,慢慢地將一個個屬於「討厭世界」的號碼,記載在他的本子上,準備交給這個社會託付「正義」的對象,冀望得到一種正義。

我們知道他將要失望的。

我們知道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常常不能指望誰,而是要靠自己握在手中,一步一步、肩併著肩,努力爭取。走到最後仍舊會發現,公平正義卻還是常常無法實現。即使如此,我們願意陪他走到這裡,往後,當他還想繼續往前時,我們也願意陪他繼續走下去。一直走下去。

像是另一位父親。當拆廣告牌的熱潮退了,孩子們都不願承擔負累,紛紛想找藉口擺脫廣告牌。一位男孩從其他人手中把這些廣告牌一一接過來,毫不埋怨地抱著它們一路行走,回到東海國小。爸爸來接他的時候,嚇了一跳。男孩說:「這要帶去回收!」爸爸確認地問:「這要帶回去?」男孩堅定地說:「對!帶去回收!」

沒聽過故事的爸爸不知道孩子經歷了什麼,也不知道孩子在想什麼,但爸爸幫孩子抱起整疊廣告牌,用行動支持了孩子的行動。

也許世界的改變,就從這裡開始了。

課程資訊:http://blog.roodo.com/edu_genelu/archives/19415298.html
路程長度:約8公里。從六家國中出發,經蓮華巷、竹22的一部份,經東海二街,抵達東海國小。
成員:14人。小孩兒11人,最小的正在中班。大人3人,有工讀生筱芬、FB當紅教育者士哲,還有駿逸。

教學設計 / 文字、攝影紀錄:駿逸



豔陽天下,這是一個屬於農村的行走。孩子們聽農村的故事,聽土地的故事,聽農作物的故事,聽田間小動物的故事。


譬如育苗盤。


譬如「玉米一株可以有幾支玉米」。


譬如「這是什麼瓜?」


譬如「那個有觸角有殼的是什麼動物?」


孩子們看見了就問。我們懂得,就乖乖地回答;不懂得,就老實地說不知道。


一位孩子興奮地拿了枚硬幣給我看,我看了看,上面寫著「一錢」。「是人民幣吧。」我隨口答道。孩子珍重地收著,時不時拿進水圳裡清洗,上面的痕跡越顯清晰。我回家一查,發現是日據時期的錢幣,才感嘆自己真是有眼無珠。也對這一片古老的、農民世居的土地,更加尊敬。


在一處崩毀的堤防上,我們遇到一位農人。孩子問:「是不是偷工減料?」大哥婉轉地說:「以前的工法比較不好吧。」他請士哲幫忙,拍張照片,向芎林鄉公所反應這件事情。他說這段堤防是幾天前的雨水衝壞的,要是再做大水,他的田可能會整個被水沖毀,還會衝進許多雜物。他擔心最近還會下大雨,希望鄉公所早點應變。

大哥來得及嗎?我們來得及嗎?政府來得及嗎?

我正在打字,而天公正在做大水。那只差一點點就結實纍纍的稻穗,恐怕來不及染上好看的金黃色了。


然而,我們來得及和孩子討論,輕而易舉地殺死一隻小昆蟲,在旁人眼中是如何令人不舒服的一件事。

攝影@品超
我們也來得及和孩子們討論,將石頭和各種奇怪的物品丟進水圳裡,可能會為農人帶來多大的困擾,又可能會為農作物帶來怎樣的危害。

我們也得來,在我們的糧食供不應求之前,討論我們的土地上要承載些什麼。
是生命,還是慾望。


孩子們問士哲:「剛才在堤防邊,那個人說了什麼?」
士哲說:「他說,從我們剛經過的高鐵鐵軌那邊,一直到後面那棵高高的樹,再後面一點,這一大片田地,政府都打算要把它挖掉,變成科技園區。」
一位孩子問:「為什麼?不是已經有一個科學園區了嗎?」
士哲說:「全台灣放著不用的科學園區,非常多。」
一位孩子問:「又是為了賺錢嗎?」
幾個年紀比較大的小孩:「這樣能吃的東西不就越來越少了!?」
一個中班的小孩說:「那這裡的蝴蝶呢?蝴蝶和其他生物,該怎麼辦?」
又有小孩說:「我們可以寫信給誰嗎?叫他不要這麼做。寫給馬英九嗎?寫給新竹縣長嗎?」
士哲說:「你們想寫嗎?想的話,我們等一下走到學校,就來寫!」


後來,我和一位孩子走在一起。他說:「如果當初蔡英文選上,就不會發生這些事了。」
我說:「雖然我也比較喜歡蔡英文,但我沒這麼樂觀,蔡英文自己的家族也是財團,她自己也是有錢人。與其期待這些人為我們做什麼,我寧願相信我們自己可以做的事。」

走在路上,他不小心把一顆爛芒果踢進路旁的稻田裡。我說:「你幹嘛踢進人家田裡啊?」他說:「不小心啊,我去把它撿上來。」我看著他跳下田埂,花了番功夫把那顆小小的芒果撿出來。心想:「這就是我們來得及做到的事。」
走進去,理解,然後疼惜。


玩水的時間裡,我發明了一個讓士哲頻頻抱怨的遊戲「順流漂浮」。孩子們先逆流而上,然後躺下來,順流漂下。水有點急,但其實孩子們靠自己的力量大多站得起來。只怕孩子們貪玩又不曉得危險,我跟士哲兩個人就擋在下游,以策安全。年紀小的孩子沒力氣溯流而上,就只好站在我前頭看著哥哥姊姊們挑戰,過過乾癮。


甫上聯合報的小蝸牛工作室負責人品超哥哥,義氣地幫我們送午餐附贈灣寶西瓜。孩子們坐在冰涼的水圳裡,吃著甜美人西瓜,好一個夏天。


我跟士哲都沒帶衣服來換,本來是打著「適度偷懶」而不會把自己弄濕的鬼主意。沒想到玩著玩著還是免不了一濕。好吧,人生自古誰無濕呢,濕都濕了,當然要好好玩玩小孩。

眼看著小孩玩得開心,時間差不多了,我跟士哲也打算來玩一場。把小孩都趕上去當裁判之後,我跟士哲來一場友誼賽。


說是友誼賽,輸贏還是很計較啊,我們用盡各種小伎倆。小孩看在眼裡,開心地說:「你們兩個人都耍詐啊!」


薑母鴨放暑假,孩子們放暑假,光合的夏天也要來了。
大家的夏天呢?得空的時候,也許為了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,而做點什麼吧。

延伸閱讀:
璞玉血鑽石--政商利益、人民土地
這個國家進步在哪?
一人一分,全民復耕


柚子媽媽的回覆:

原來"廣告牌"的來源是有故事的呀!~^_^

6/10日當天我約7:00才回到家中~問柚子走路好玩嗎?
柚子不說話~(我心想....太反常了.一定發生了什麼事)
柚子爸回答:今天撿了一些廣告牌回家~
我笑著說:不錯~~很愛地球喔!~^^

6/11日我看到了照片檔 ~我問柚子:為什麼只有你的手上有廣告牌ㄋ?
柚子還是回答:這是秘密
(鐵定發生了什麼事~ = =?)

今天我請柚子爸看走路課程記錄~
柚子爸才告訴我說~當天柚子拿廣告牌回家時~阿嬤唸了柚子幾句.阿嬤說:拿一些沒用的東西回來"定得"(國語=找麻煩)
晚上我請柚子看走路課程記錄~
柚子說:我以為我做錯了事~阿嬤說我不應該拿那些廣告牌回家的~
我問:那~~你覺得駿逸老師覺得你做錯事了嗎?
柚子開心的說:沒有~^^
於是柚子開心的跟我討論走路發生的事情與經過~^^
同時我也跟柚子分享用不同角度與立場來看"廣告牌"事件~

謝謝你~

柚子媽咪

留言

  1. 那天被太陽曬昏腦袋,不小心說錯了,璞玉計畫不是科學園區,而是交大的校區以及都市計畫。在這裡更正一下。
    版主回覆:(2012-06-12 13:33:08)
    http://w3.hsinchu.gov.tw/puyu/#
    你看「辦理目的」,科技園區也是一部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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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有些困惑,看到標題是「是什麼時候?你上次為了讓世界變得更好,付出努力。」

    但內文卻隱然讓我覺得老師並不真的認同學生的作法,甚至是有些嘲諷而寫下「我們知道他將要失望的。」這樣的句子。
    版主回覆:(2012-06-12 14:03:13)
    我的確不完全認同孩子的作法。如後文所說,那些廣告牌終究是他人的物品,隨意取走,算不算是一種偷竊呢?另外,為了我們自己的審美觀而造成他人的不便,這真能稱得上是一種正義嗎?

    不過,「我們知道他將要失望的」,這不是嘲諷,而是憐惜。應該被嘲諷的,是這個成人建構的、用條文與律法包裝起來的、假裝理性的非理性世界。

    「他將要失望」的原因,是孩子相信的、質樸的正義運作方式,是這個失能的社會無能應對的。當他拿著這些電話去找警察的時候(假如他真的去的話),我可以預見,警察或任何一個政府部門推卸責任的作為。但我不打算直接告訴他這件事,或者提供他一個可能更有效的方法。

    我的主張是,當小人兒對這個世界提出質疑而採取行動時,即使我們知道它可能終究不能立即改變什麼,也要陪著他去做做看,而不是在一開始就澆他冷水。讓孩子自己去認識這些規則的荒謬以及失能,他將展開獨立的思考過程,然後他就會成為我們的同伴,而不是我們的追隨著或被看護者。他將負起和我們一樣多的責任,一個成熟公民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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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也太爛了吧- -

    讓一個小孩子失望成這樣

    貼那個本來就違法的

    為什麼還會說到"偷竊"?

    對一個小孩子來說會傷了他的心欸

    這種亂打廣告的事情從以前就禁止 禁止 禁止了!!!!!!

    那個電線桿是縣市政府創造的,縣市政府也沒說建商或房仲業可以亂貼!

    亂貼的人才違反道德吧!?

    也太悲哀了吧!

    甚至從前就有新聞報說: 拍下亂張貼廣告的人,把廣告拆下來,並把照片連同廣告牌子一併交給警政單位,就可以獲得檢舉獎金!

    所以這樣哪是偷竊???

    要是我一定這麼做,拆下來,還要把電話抄下來,把照片交給警政單位,如此一來警政單位就會打過去要求建商以後別在這麼做。
    版主回覆:(2012-07-22 14:44:59)
    Nancy,

    在電線竿上張貼廣告牌或許違法,但與道德無關。其次,不違法的行為,未必就不是偷。

    另外,妳或許是誤讀了,在現場或是在這篇文章中,小孩並沒有失望,而是感覺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更合理,而更有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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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你這樣是在阻止一個小孩把正義藏起來嗎,請問???

    我真的替那小孩感到悲憫.

    小孩說得又沒錯 不雅觀 又不美 理應拆下來的

    而且不是沒錯,這是"事實",懂嗎?

    而你應該想,電線桿又不是建商廣告的東西,怎麼可以隨意亂貼?

    而不是阻止小孩這種行為!

    所以!這種行為不能算是偷竊!
    版主回覆:(2012-07-22 10:15:32)
    Nancy,

    謝謝你的正義感,我們的社會很需要。

    以下是我的回應。

    如果我將車違規停在紅線上,並不表示任何人都有權利將我的車開走或砸爛。在這種時候,除了被我賦予公權力的人員之外,其餘任意將我的車移動的人,就是偷竊。如果你同意這件事,可能你也會同意,不是任何人都有權利將廣告牌拿走或砸爛。人們可以阻止我違規停車,也可以阻止他人任意張貼廣告牌,但人們不可以任意處分他人違法放置的財產。

    而美觀或不美觀並不是一個可以拆除廣告牌的理由,文化中心掛在路燈上的宣傳旗幟,也未必讓每個人都喜歡。

    最後,我們並沒有強迫孩子不能做那件事,也沒有說他「做錯了事」,而只是請他停下來想一想,他所做的事情是否合理,以及這個行為將對他人造成的影響和不便,再尋求一種更好的解決方式。我們期待孩子將「正義」執行得更為深刻、理性,並且試著兼顧他人的需求與情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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