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實的教室

01
在課堂最後,我要求一位在操作時敷衍了事的孩子,要認真地完成操作之後才能下課。

被要求認真完成的孩子說:「你不是說可以亂貼嗎?」
我:「那是另一個,不是這個。」
孩子:「我貼好了啊!」
我:「你是照抄別人的,不是自己貼的。」
孩子:「我有認真貼!」
我:「我現在很認真問你,請你也認真回答。你有認真貼嗎?我很認真上課,所以我希望你也認真貼,如果你說謊,那你就是在欺負我,這是你要的嗎?」
孩子:「我…我沒有認真貼。」

其實,我本來以為孩子會繼續耍賴下去的。沒想到他這麼勇敢,承認了那個「難堪」的自己,讓我由衷感到敬意。02
我在課堂最後,花一些時間,對所有孩子表示我今天的不滿與委屈。還是那句老話:「你們可以不上我的課,所以如果你們一直欺負我,我也會想要、也可以不上你們的課。」沒想到有趣的事情發生了,孩子對自己的「權利」受到「侵犯」而感到不滿,憤而開始反擊。

孩:「你這樣是剝奪我們的權利啊!」
我:「你們可以不上我的課,我也可以不上你們的課,這樣很公平吧?」
孩:「可是我不想回家啊!」
我:「那你可以去別的地方啊,這教室是我花錢借的耶,我要用來上課啊。」
孩:「那你上課前還不是有跟我在教室裡玩?」
我:「…那又不是上課時間。」
孩:「上課時間又不能出去。」
我:「你可以出去啊。我希望你們上課時間不要出去的原因,是因為如果你出去了,你就會聽不見我講的東西,那我要等你,還是你回來要重講一次?我才不要重講一次。」
孩:「你可以去外面上啊。」
我:「那我跟想上的人去外面上,你自己要一個人在這唷?」
孩:「我又沒說我要在這。」
我:「……。可是這教室是我借的啊,我為什麼要去外面上課?」
孩:「這教室又不是你的,我為什麼不能用?」
我:「那你的外套借我。」
孩:「我不要!」
我:「你的外套也不是你賺的錢買的啊,但是那是媽媽給你的,所以就是你的,你當然可以不借我。我借的東西,在我借用的時間裡就是我的,我當然可以不借你。」
孩:「可是我就是不想回家啊!」
我:「那你還是可以不要來啊,我不懂你為什麼不想上課,還是要特地來教室裡不上課?」
孩:「我有的時候有在聽啊。」
我:「你有在聽的時候,我就沒有叫你要上課啊。」

因為討論已經拖到下一個借教室的班級(每次都拖到他們,真不好意思),關於「這孩子到底為什麼常常不想上課,但是又還是要來」,最後我們還是沒有弄清楚。

不過這場「架」吵得真令我「感動」。

說起來,也不能算是吵架,而是認真地「爭一個道理」,爭一個「你憑什麼要我不能來?」的道理。

孩子看起來雖然有些激動,但也沒有真的生氣,倒是很有據理力爭的氣勢。我也沒有生氣,而且還一邊暗暗地驚喜:「長這麼大還沒有見過這麼小的孩子當面挑戰大人的權威,而且挑戰的就是「權威」這個議題、就是『大人憑什麼權利決定我的權利』這個議題」。

另一方面,我不但要一直跟這位孩子做一來一往的辯證,還要照顧他不被同儕「排擠」。因為有些孩子對這位孩子質疑的某些項目不曾仔細想過,反倒是輕易地站在大人的這方,譬如:「上課當然不能出去啊」以及「你不想來就不要來啊」。但是事情絕非「當然」這麼簡單。

「你憑什麼不讓我來?」

「我是大人」或者「我是老師」,憑的是「某些人就是比某些人有權力」的權利。

「我不想上課,但是就想要來感受上課的氣氛。」憑的是「任何時候,我可以去想去的地方」的權利。

「我有的時候有在聽啊,又不是完全沒上課。你不讓我來,我想上的時候就不能上了。」憑的是「好好受教育」的權利。

「我有交錢,有交錢我就可以來啊,上不上關你什麼事?」憑的是「給錢的(消費者)是老大」的權利。

這也是權利,那也是權利,到底哪個權利比較了不起?

一個人要是欺負人或者被欺負,倘若不是存心,大概就是搞不清楚自己的權利可以擴張到什麼範圍,過多就可能會欺負人,太少就可能會被欺負。當彼此的權利互相衝突,如果我們不希望鬧到最後彼此仇視,訴諸公堂或暴力,那我們可以怎麼辦?

上課當然可以出去,後果是「聽不到這段時間所教的事情」,以及「會被老師討厭」。不想來當然也可以來,後果是「安靜的話,會欺負到老師」,或者「不安靜的話,會欺負到整堂課的人」。

爭辯這些「事理」是重要的,因為不需要過太久,孩子就會長大到「上課可以出去」以及「不想來也可以來」的年紀,那時已經沒有任何人的「威權」能夠強迫孩子順從這些「當然」與「應該」。屆時,孩子有沒有能力認清事情的本質,根據自己想要的後果來做出選擇、行使權利,就要看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是否經歷過這些思辯了。

另一方面,「讓這些爭辯發生」也是極重要的。如果我們希望孩子在彼此仇恨與敵對之前,願意去嘗試各種說服彼此的可能性(而不是輕易地訴諸法律或暴力),那就要讓孩子有說服我們的空間與機會,讓他練習、讓他知道也相信「說理」是有用的。

讓他知道:「哪怕我們覺得自己極對,也要給彼此一個說服彼此的機會。」

如果我們說服了對方,對方自然會信服,然後做出自己的選擇;如果對方是對的,那好險我們讓他有機會說服我們,讓我們有其他的選擇;如果我們說服不了彼此呢?那也極好,就讓我們證明:「即使我們有不同的信仰、有不同的需求、有不同的關切,我們仍舊可以尊重對方的存在,不使用暴力,不強取,不拐騙,誠懇地面對彼此。」

如果孩子們都可以這麼長大,我想我們就不用怕未來。不用怕未來的政府官員罔顧民意,也不用怕未來上街表達自己意見的群眾「可能是暴民」。因為我們知道,人們懂得何謂溝通、何謂尊重,而且絕不輕易使用暴力、強取或拐騙的手段,去維護自己的意見或利益。

人們在這間教室裡面,將彼此視為不可輕易欺侮的存在。根據自己的需求與權利,自由而平等的發表意見,然後為了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結果,嘗試說服對方與被對方說服。

對我來說,這是一個真實的教室,通往真實的世界。

後續:
真實的教室2
真實的教室3

留言

  1. 讓孩子爭辯是好的,(我沒有在課堂,只是亂猜猜)有沒有可能他在為自己說話的時候,一直沒有(可能也沒有能力)說出他的委屈與埋怨:「為什麼你不多照顧我的需求一點」「為什麼我不能在教室混,這就是我想要進教室的原因啊,你為什麼不能體諒嗎?」如果一直讓孩子卡在爭取某一種自己的權利,會不會擔心孩子的力爭"為反而反",他了解了老師與自己的權利,卻硬起來,而偏離了了解自己的感受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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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egg,
    謝謝妳的提醒,讓我的得意清醒了一些。哈哈。

    的確如妳所說,在這樣的爭辯之中,很有可能會流於「輸贏」的爭奪,而忘了一開始是要照顧自己的需求。所以如果可以的話,去猜、去理解孩子的需求,往往可以讓孩子「軟」下來,讓彼此更親密,同時也可以將話題繼續開展下去。這也是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總是達到的狀態。

    但有時候,我並不總是能做到「想做到的事情」,有時候「我就是不想照顧你的需求多一點啊」,有時候「我就是不想讓你混,因為我有認真教,我就是想要你認真上課」。在這種時候,我的底線是「大家盡力照顧自己的需求,有衝突就談,談不攏就算了,但是誰也不欺負誰」。

    我作為一個教育者的態度,就是誠懇而真實地面對自己與他人,同時也給孩子同樣的空間,誠懇而真實地面對自己與他人。在這樣的條件下,我們相愛,一起去理解這個世界;或者不相愛,各自長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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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們相愛,一起去理解這個世界;或者不相愛,各自長大。
    很有意思...
    哈哈!

    也許可以寫一篇,關於我們不相愛,各走各途。
    但是備後我們是試過多麼相愛...

    雖然老梗,現在想起來又覺得細膩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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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你認識盧玲穎嗎?
    讀你的文章都會讓我想到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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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請問:

    02的第二段:
    我:「你們可以上我的課,我也可以不上你們的課,這樣很公平吧?」

    這句話是不是有少一個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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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玲穎是以前的同事,見過幾次面。我也常在人本札記讀到她的字。

    對啊對啊,少一個字...來改它,謝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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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玲穎好像是之前札記的編輯?
    之前照片相關的事都是跟她接洽的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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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對,玲穎是之前人本札記的主編,我欠她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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