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記事] 2013夏日,諸羅山自旅,第二梯次,駿逸組

00 行程


活動名稱:諸羅山自助旅行,第二梯
日期:2013.7.15 ~ 2013.7.19
成員:3位教育者(駿逸、憶涵、喆亮(一、二天)、冠彰(三、四天)),七位孩子
地點:諸羅山(嘉義)

Day 1 / 火車站、教師會館、課程(東、西市場)、慈覺寺、嘉義市各小吃店
Day 2 / 課程(吳鳳的故事)、新港街區、新港奉天宮、新港遊客中心公園、新港國小
Day 3 / 課程(嘉義二二八)、嘉義舊監獄、二二八紀念公園、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、彌陀寺、文化路夜市
Day 4 / 課程(嘉義林爽文)、拿雨傘、嘉義公園、嘉義神社、洪雅書房
Day 5 / 睡到自然醒、打包行李、用力吃嘉義最後一餐、回家


01 前言


關於旅行行程的瑣事,以及小吃的滋味,孩子們大概可以絮絮叨叨地說很久吧,那就交給孩子們跟家長們說了。在這份紀錄裡,我想說一些孩子們回家也許不會說明的事。

另外,有一些部分因為已經在第一梯次的紀錄裡提及了,我就不另外說明了。如果想知道更多的話,請看這份紀錄02 試著買出一個想要的世界


無論是思樂冰還是銼冰、微波便當還是滷肉飯,在旅行的過程裡,孩子幾乎總是自己選擇要買什麼,然後自己付帳。

經歷過銼冰和滷肉飯店之後,阿哲計算自己的花費時,感慨地說:「我都沒想過,銼冰竟然比滷肉飯還貴,明明就是滷肉飯比較重要啊!」

剛喝完一瓶統一優酪乳的群群,跟著我去買路邊攤的綠豆湯。老闆慷慨地請他試喝,他覺得真好喝。群群指著我超大杯的綠豆湯問我:「多少錢?」我說:「25。」我反問他優酪乳多少錢,他無比悔恨地說:「27。」。在往後三天裡,他幾乎不再購買任何便利商店的東西。

而在我解釋過連鎖商店是如何影響我們,「統一」口味、價格與消費習慣,孩子們在進入便利商店時,便多了一份的猶豫。

我們想給予孩子的自由、期待孩子們認識的自由,不只是「隨心所欲」,也不只是「我想怎樣就怎樣」。我們期待孩子們認識「自由的代價」,認識選擇將對自己和世界造成的影響,積極去理解各種選項,有意識地選擇,然後承擔面對解決隨之而來的各種困境與苦果。

自己付錢之後,孩子們開始瞭解透過「購買」與世界互動,我們則試著分析這些互動可能對世界造成什麼樣的影響,來試著讓孩子成為一個如此這般自由自主的人。


03 小孩的玩耍需求

連著幾天走著參訪的行程,到了第四天,孩子們一身的精力就要滿了出來。我建議他們:「要不要去一個大公園?」

我們先陪前一天把傘忘在便利商店的睿睿,走超遠的路去把傘撿回來,然後又走超遠的路,到了嘉義公園。


嘉義公園真的超大,遊樂設施也很棒,孩子們彷彿燃燒起來似地玩耍。

我和冠彰在旁邊聊天,討論我們的觀察。我們都很好奇,連著幾天走了這麼多的路,孩子們的體力為何還是源源不絕呢?

看著他們盡興地跑跳玩耍,我認真地覺得,養小孩如果不能在偏鄉或郊區,那就應該要在有好公園、大公園的城市。


04 算帳


吃午餐,孩子們坐一桌,大人們坐一桌。

有了幾次點菜結帳經驗,有些孩子們知道,有些時候店家不歡迎客人一個一個各自去結帳。這一次,孩子們寫好了菜單,打算由一兩個人把錢收一收,再一起結帳。

大人這桌吃了起來,小孩們還在討論。我聽見有孩子著急起來:「快點啦,他們都開始吃了,我們都還沒去點餐。」

這時,僑僑突然哭了。

他哽咽地說:「我已經給錢了啦!」
孩子們說:「可是我們都沒看見啊!」
他指著桌上,哭著說:「我明明就把二十塊放在這裡!」
大人們交換眼神,提醒彼此忍住過去「主持公道」的衝動,在隔壁桌密切注意著事件的發展。
孩子們越來越大聲:「可是我們就是沒看到啊!而且就少了你那二十塊!」
僑僑忍不住委屈,大聲地哭了出來。
孩子們面面相覷,不知所措。負責算錢又最是好心的睿睿,露出了「認賠」的表情,我知道她準備要採取對策了。

在櫃臺裡也在密切注意發展的阿姨,忍不住走了出來,蹲在僑僑旁邊,拍著他的背說:「小朋友不要哭了,阿姨請你吃。出來玩就要開心啊,不要哭了。」

我心裡覺得感動,卻也暗叫可惜。我知道阿姨的幫助是十分善良美好的,但未必真的幫到了孩子。

果然,有一位孩子扁著嘴說:「不公平!為什麼他可以吃免錢的?」
阿姨楞了一下,有點不知所措地回答:「這也不是免錢的啊,阿姨也要賺錢,不然阿姨請你喝冬瓜茶。」

孩子不買帳,還是扁著嘴抱怨:「我也想要吃免錢的!」

等了很久的飯菜送上桌,孩子們的臉上卻沒什麼笑容,默默地爬著飯。因為好心阿姨的幫忙,認為自己真的有出錢的僑僑,卻吃了「免費的滷肉飯」,而孩子們也失去了協助彼此度過難關的機會。

如果好心的阿姨再等一等,睿睿很可能會提出「那我們大家一起出這二十塊吧」的提議。

一路上我們已經有很多集資幫助他人的經驗,孩子們這一次很可能依舊會響應。如此一來,僑僑就不會是「吃免費滷肉飯」的人,孩子們可能也會因為這個「自助助人」的行動,而感到充實滿足。

不過,好心的阿姨卻也不是成就了壞事。雖然吃了一碗滋味複雜的滷肉飯,但阿姨也讓我們確實見到了,這個社會裡有人是這樣心疼孩子,捨不得孩子傷心難過。


05 自由的代價、禁止的代價


在小吃多元、便宜、好吃的嘉義,孩子們的味覺可以輕易比較出微波便當、泡麵與小吃店的優劣;加上最近不斷浮出抬面的食品添加物新聞,討論食品安全與消費習慣就顯得容易許多。

走進7-11,孩子們有時會主動拿著包裝來問我上面標示的成分:「這上面寫什麼?」聽完我簡單的說明,孩子們有時會乾脆地放棄,克制住購買的慾望,將糖果或餅乾放回架上。

有一次,一位孩子拿著糖果來問我之後,將糖果放回架上。他繞著商品架轉了幾圈,又拿著糖果走到我面前,他說:「駿逸,我還是要吃這個,因為我平常都不能買,我從來沒吃過這個。」

那是一包很平常的水果糖。

禁止將讓事物在威權不在之處,顯得彌足珍貴。

電視、電腦、電玩、糖果、冰。

我看見兩種力量正在彼此對抗,左右孩子的選擇。一方是孩子的理性,理性告訴他這樣東西不健康、不值得;另一方是孩子們的內在慾望,慾望告訴他,這是一個滿足慾望的好機會,而機不可失,失不再來。這位孩子看見了自己的慾望,並且決定為自己的非理性的慾望,付出一點點健康的代價。

附帶一題,如果你不希望孩子說謊,那就不要規定他。

熟識的孩子不再對我們說謊,因為沒有必要。他知道我們即使不贊成,也不會強迫或處罰他。也因為這樣,他也知道,當我們強烈地期待他避免某些行為時,那必然是因為那件事情十分危險,或值得重視。於是他會願意好好傾聽我們的看法,仔細考慮自己擁有的選項。


06 拓印與寫生

在87年的日式老寺廟裡、在近百年歷史的舊監獄、在小巷裡的土角厝、廟宇或紀念碑的碑文、老火車上的商標,各式各樣自然與人為的紋路,都是我們拓印的對象。





那些無法拓印、卻又想要留在筆記本裡的,我們寫生。






07 民主的一種可能


在這四天裡,「讓孩子們自己決定行程」是最基本的設計。因為我們是以小組為單位,「民主」就成為孩子們不得不練習的事。

然而,什麼是「民主」?

第一天裡,孩子們談不攏要去哪。有人說:「投票!少數服從多數。」
我提醒他們:「這樣好嗎?少數的人會不會很難過,然後一直擺臭臉呢?」
孩子們疑惑地問我:「那不然我們要怎麼辦?」
我建議他們:「不如,你們談個條件吧。」
「談條件?」

談條件,很難的一件事。

首先,你要試著搞清楚自己要什麼,說清楚自己的需求。接著,你要聽清楚對方要什麼,試著瞭解對方的需求。最後,你們要試著弄清楚彼此之間的異同,將重疊的部分找出來,當作基礎,然後放棄一些自己要的、包容一些對方要的。

還有,表達的時候,有的時候要強硬一些,不然會被對方騎在頭上;有的時候又要溫柔一些,不能將對方逼得太緊,以免對方退出談判;又有的時候,還要使出「哀兵之計」,用腔調、眼神、姿勢,來博取對方的惻隱之心,好讓對方願意多妥協一些。

另外,平常人際關係也很重要,如果我們平常與人為善,當意見分歧時,我們就更有可能得到其它人的支持,甚至能夠讓對方主動多妥協一些。

然後,我們才可能得到一個大家都接受的結論。

在嘉義公園裡,孩子們決定要結束一個行程時,聚在一起開會。

我:「你們討論完了叫我。」
睿:「我想去書局。」
群:「我想去另外一個溜滑梯。」
辰:「我也還想要玩。」
安:「我也想去看局。」
哲:「想去書局的舉手!」三個人。
哲:「想要繼續玩的舉手!」三個人。
阿辰猶豫地說:「我…我還想要玩,可是我也很想去看書。」
僑:「我也是,我也都想要。」
哲:「那就先玩再去看書。」
睿:「不要!」
哲:「那我們也不要去看書。」
睿:「可是你們開始玩就不走了!」
群:「那玩半小時,看書半小時。」
安:「我想要看久一點。」
心:「對啊,半小時很短耶。」
睿:「如果一本書剛好看到一半,那怎麼辦?」
哲:「那我們玩三十分鐘也很短啊。那不然玩一個半小時,看書一個半小時。」
睿:「可是你們已經玩很久了耶!」
群:「哪有,現在幾點?」
我:「噢,現在五點半,你們已經玩三個多小時了。」
群(抓頭):「有這麼久喔?」
我:「而且如果你們玩一個半小時,那我們就要七點才能吃飯了。」
僑:「那我不要玩了!我肚子餓了。而且如果看書一個半小時,玩一個半小時,就會拖到大家的時間,會很晚才回去洗澡睡覺。」
(孩子們短暫地沈默思考了一下)
哲:「那玩十五分鐘,看書十五分鐘嘛。」
安:「這樣看書的時間很短耶。」
睿:「而且你們已經玩很久了耶,這樣看書的時間比玩的時間少很多耶。」
群:「那不然玩十五分鐘,看書三十分鐘。」
睿:「這樣還是差很多啊。」
群:「那不然玩十五分鐘,看書沒限制。」
喬:「好吧。」
安、心:「我可以。」
睿:「唔……。」
哲:「這樣好啦!拜託啦!」
我:「他都拜託了耶,看起來好可憐。而且如果你們繼續堅持,討論的時間都不只十五分鐘喔。」
睿:「好吧好吧。」


非常花時間,但沒有人委屈,沒有人被犧牲,沒有人不快樂。


08 海龜、塑膠袋

第三天早上,輪到我說故事了。

我本來要說的是二二八的故事,可是,這兩天看到孩子們的消費習慣,我決定要增加一個海龜的故事。

我問孩子:「你們知道什麼是海龜嗎?」
有個孩子將手指併攏,屈著手臂擺在身體兩側,搖晃著身體說:「就是這個!」

「那你們知道海龜吃什麼嗎?」
「水草?」「魚?」「水母?」
有個已經聽過我抱怨的小孩,大聲地說:「塑膠袋!」

「沒錯,就是塑膠袋!」
我拿出事先準備的塑膠袋,拋上空中,展示它跟水母的相似之處。

「你們分得出來,海龜分不出來。買早餐的時候、飲料的時候,你們真的需要多一個塑膠袋嗎?」

接下來的幾天,至少在我這一組,孩子們大幅減少了使用塑膠袋的次數。


09 還有人在意這件事

第三天早上,聽完潘木枝醫生的故事,我試著推銷「二二八紀念公園」,以及「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」給孩子,希望他們能夠將紀念碑排進旅程裡。

有三位孩子贊成,三位孩子想去嘉義舊監獄,一位孩子沒什麼意見。他們自己展開協商,決定早上去舊監獄,下午去二二八紀念公園。

「紀念碑太遠了」,孩子看著地圖,毫不留情地一致否決我的提議。

下午逛二二八紀念公園時,下了場雨,兩三位孩子冒雨打著紙棒球,一兩位孩子在紀念公園的紀念館裡畫圖、寫生,兩三位孩子跟著我,將紀念館內逛了一遍。

紀念公園裡的紀念館硬體不差,但沒有人主動提供導覽解說,冰冷的物件一點都不吸引人,只有一張潘木枝醫師的照片,稍稍引起孩子的興趣。

雨下不停,我坐著坐著無聊透頂,忍不住哀求小孩陪我去看看「彌陀路二二八紀念碑」,我說:「那可是全台灣第一個二二八紀念碑喔!」有幾位孩子出於對我的信任與同情,終於同意陪我走一趟。

我和冠彰帶著四位孩子上路,留下的三位孩子則由憶涵陪伴。


走了長長的路,一路玩耍一路聊天,卻還是到不了。就在孩子們耐不住之前,我們終於遠遠地望見了紀念碑。

「哇!真好看!」
「上面寫的是什麼?」
「啊!1947!駿逸,那是什麼意思?」
「1947年,就是二二八事件發生的那一年,也是故事裡的那些人被殺的那一年。」

我們坐在一條馬路之隔的空地上,各自在筆記本上畫下紀念碑。

我和冠彰將筆記本放在獻花台上,冠彰翻開到他自碑文上拓印下的「子孫公義」那頁,我翻到「自由台灣」那頁。

孩子們看見了,紛紛模仿我們,將筆記本放在獻花台上,讓我跟冠彰都覺得不舒服。我們並不想要煽動孩子們來模仿我們的舉動,另一方面,我們也覺得孩子們一窩蜂的行為,褻瀆了仁人志士的意志,也模糊了我們的誠意。

我和冠彰各自講了一遍我們的動機與意圖,希望孩子們秉持著自己的意願與誠意參與。我說:「搞不懂的人,或者你沒有意願的人,請你將筆記本拿走。」孩子們紛紛將筆記本抽走,只剩下一位女孩。


女孩翻開到她剛畫下的二二八紀念碑那頁。我問她:「妳知道我和冠彰正在做什麼嗎?」她點點頭。我又問她:「那麼,妳為什麼要這麼做?」她說:「我想要讓他們知道,還有人在意這件事。」

回程,在夕陽下,孩子紛紛說:「還好有來這一趟啊!」
我問其中一位孩子:「你剛才不是說,你不知道紀念碑是幹嘛的嗎?那為什麼你覺得還好有來?」
他想了想,回答我:「我也不知道,不過我看到很多東西啊,也覺得很好玩。」

孩子,我也慶幸,還好你有來。

不只是因為你玩得開心,也是因為,雖然你不甚了解,但你終究看見了,有人如我們這般在意這件事。


10 像我這樣的人,打個籃球很過份嗎?


這一次跟孩子們參訪舊監獄,遇見跟上一個梯次不同的解說員,但他們說了幾個同樣的橋段,其中一個,是「你看,受刑人還是蠻聰明的,可是聰明用錯了地方!」

在解說的過程中,解說員有意無意地強調監獄對受刑人的「友善」,像是花園、籃球場、工藝課程與勞動工廠等等。

一位孩子說:「我覺得這根本就不是坐牢嘛!」
我問她:「妳的意思是說?」
她說:「有籃球場、花園,而且還能做勞作,這樣不是太開心了嗎?」
我:「你覺得他們應該過得更差嗎?」
她說:「對啊,他們既然犯法了,就不能讓他們過得太好啊!」
我:「你覺得坐牢的人,都是怎樣的人?」
她:「壞人吧,犯法的人。」
我:「妳知道,我也可能會坐牢嗎?」
她驚訝地看著我。
我:「有可能,有一天我開車回家的時候,因為太累了,所以不小心撞死人。也有可能,我開車的時候,有一個小孩突然跑到路中間,我來不及煞車。」
她:「這樣就要坐牢嗎?」
我:「對啊,很有可能,這樣是過失殺人。」
她:「……。」
我:「那麼,你覺得像我這樣的人,打個籃球很過份嗎?」
她:「我覺得不過份。」
我:「坐牢的人未必都是壞人,有些人是不小心,有些人是沒辦法。如果可能的話,大多數人都不是真的有意要傷害別人。」


11 如果。

7月十八日的中午,午餐時間,餐廳的新聞告訴我們,苗栗縣長劉政鴻在大埔張藥局的聲援人士北上找吳敦義抗議時,迅速動員六百員警力,強拆張藥局。

我跟冠彰看著新聞,想起我們昨天才剛在二二八紀念碑前拓下的「自由台灣」這四個字,覺得一陣氣憤與悲傷。孩子們好奇我和冠彰的反應,問我們事件的起末。

我們試著解釋這整件事情是如何包裹在「公共利益」之下,行「暴政惡行」、「玩法弄紀」和「分贓利益」之實。

女孩問我:「這有犯法嗎?」
我:「有。法律有保證我們的房子,不能隨便被拆掉。」
女孩:「那為什麼不告他們?」
我:「有告啊,可是法院還沒宣判,苗栗縣長現在就把房子拆了。」
女孩:「那如果他們(張藥局)贏了,還可以蓋回來嗎?」
我:「不行,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可以把房子蓋回來。台北就有一個例子,他們打官司贏了,但是政府就這麼說。」
女孩:「這樣好奇怪!為什麼他們犯法了,卻還是可以做?」
我:「規定跟法律這種東西,並不是死的。譬如說,如果今天老師規定喝湯滴到桌上的人要處罰,你滴到桌上了,他就處罰你。可是,當老師滴到桌上的時候,你質問他,他可能會這麼說:『我沒有滴到桌上,這是我夾麵的時候,湯自己掉下來的。』他就是不承認自己違反規定,那你能怎麼辦?」
女孩:「不能怎麼辦…。」
我:「是啊,大概就是這樣。規定不是死的,它總是不夠詳盡。很多時候,它可以這樣說,也可以那樣說。」
女孩:「那面對這種事情,我們該怎麼辦?」
我:「我們要一起不聽老師的話。」
女孩:「可是他會處罰我啊!」
我:「如果他的處罰是沒道理的,你就不要理他。」
女孩:「可是他會叫同學來處罰我。」
我:「那你的同學應該不要理他。」
女孩:「他叫另外一個同學來處罰我呢?」
我:「大家都不理他,全班都不理他。」

如果張藥局的左鄰右舍甚至鄉里百姓能夠挺身而出;如果協助強拆大埔的警察,能夠一起拒絕執行命令;如果公民能夠站出來,採取行動。

如果洪仲丘面對不合理的待遇,也有抵抗的可能性;如果其它一同關禁閉的同袍,能夠一起反抗那些不合理的待遇;如果那些執行不合理命令的人員,能夠拒絕執行命令。

如果我們有足夠的道德勇氣,如果我們的社會能夠包容抗拒的姿態與聲音,如果我們停下效率、發展與賺更多錢的腳步,好好傾聽少數人的需求與聲音。

如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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