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.6.5 週五自學社會課 / Hydis關廠工人跨海抗爭事件

團體運作時間:第四個學期
成員:7人,小三至小六,成員皆為自學生
教育者:駿逸


今天我們討論Hydis關廠工人的跨海抗爭事件。本來我有一個討論的方向,但孩子們一開始表現出對「自殺工人」的關心,於是我就順著孩子的興趣,往這條路線發展下去。

我試著保持討論的軸線,圍繞在「這位自殺的工會會長為何會自殺」上。首先,這位工會會長並不是被裁員的員工之一,他為何要自殺呢?

有孩子說「難不成是神經病?」這個猜想,讓我們想到國民黨當初是如何污名化鄭南榕。

又有孩子說,「難道是因為他也想要離職了,加入抗爭好要一筆遣散費?」但這樣的人會在拿到錢之前去自殺嗎?

像是這樣一步步推敲下去,我們從這個以生命做為抗爭手段的人身上,可以推測出許多片段的報導難以清楚說明的事情。

孩子們最後認為,這應該是一個有責任感並且善良的人,他為了信賴他的工會成員而採取行動。

那麼,他又為何會自殺呢?在孩子們回家閱讀的不同的報導裡,有三個理由。1. 他私下跟Hydis高層展開提高離職方案條件的談判,當知道這個談判的內容將被Hydis公司公佈,作為污名化抗爭的材料時,他自覺對不起抗爭,而採取自殺行動試圖挽回。
2. 他在某日發起罷工,導致公司有損失,公司威脅將要對離開工作崗位的員工提起巨額賠償告訴。他因擔心拖累這些員工,而採取自殺行動以示負起全責。
3. 他先是主導絕不妥協的抗爭行動,卻又私下跟Hydis高層展開提高離職方案條件的談判,因此而感到對自己的不滿,而採取自殺行動。

除此之外,孩子們也有個另外的猜想:
4. 他累了,但有責任感的他沒有退出抗爭的可能性,自殺是他唯一能夠放下重擔的方法。

這些推論都是有可能的,我們很難說哪一個絕對是或絕對不是。也許比較接近真相的,是這些沈重的理由全都交織在一起,構成了他的離別曲。

討論這些事情,讓我們更細緻地理解人在面臨巨大體制時,所可能生成的艱難處境。這份對人的理解,也許比知道出路更有價值。畢竟人只要不是太倒霉,都不太會走到這步田地,處在相對優勢位置的孩子們,若是能對這世上遭逢不幸的人多一份理解,我們或許就能更加靠近那個溫柔美好的世界。


最後,我請孩子們將這件事情裡有責任的對象列出來。一如往常,孩子們一開始漏掉了韓國和台灣政府。這實在很有意思,在直覺上,小孩們並不會想到政府應該做點什麼。

我直接點明了把政府放上去,但孩子們顯然沒有因為我說要放上去就給我面子,你在上圖可以看到(紅字),在十分的總分裡,孩子們大多將責任點數放在資本家跟公司的經營階層上,然後才是台灣和韓國政府,最後是關廠工人。

這跟我預想的差不多,不過課還沒完,在社會課裡,我最喜歡搞混小孩。於是我說了第一個小故事。

一個好的老闆,不能過問太多經營的事情。你想想看,我有這麼多公司,怎麼可能每一間公司都親自去管理?所以一定得要請一些人來幫我經營公司。年輕人,如果有一天你當上老闆,你就知道,既然你把管理公司的權力跟責任交給經營人員,你就應該相信他們的決定,不要去管他們做了什麼。他們每天在公司,最清楚公司的狀況,誰該聘請,誰該開除,那條生產線叫誰去怎麼運作,經營人員一定比你更知道。

那要怎麼知道經營人員做得好不好呢?我跟你說,只看報表就對了。報表說賺錢,那就是經營人員選對了,報表要是說虧錢,那就該換一下經營人員。像是這樣,經營人員就會用他所有的才能,去找到最好的經營方法。

你的經營人員會開開心心地為你做事,這樣就是一個好老闆了。

說完了故事,我問孩子:「你們同意一個好老闆要像小故事裡說的這樣嗎?」
小孩一致同意。
我接著問:「那你覺得這個事件裡的大老闆,不是完全符合這個好老闆的條件嗎?」
小孩開始迷惑了,開始嚷著要調整比重。

我不理他們,接著說下一個故事。

我進Hydis公司也有二十年了,這二十年來,我努力工作才爬上經營人員的位置。一個好的經營人員,就是要為大老闆賺最多的錢,除此之外,其他的事情都不那麼重要。公司的經營有很多風險,弄得不好,整間公司就會虧錢甚至倒閉,但Hydis有一個大多數公司都沒有的優點,就是它擁有一個大家都想要的、很重要的專利,它讓Hydis這間公司可以用一種幾乎沒有風險的方法賺錢。這個方法,就是把大多數的員工都解聘,只靠賣專利的方式賺錢。

你想想看,一間完全不會虧錢的公司,多麼吸引人。大老闆跟我們經營階層的人,都希望Hydis可以變成這樣的公司。

只是Hydis的老員工,很多我也認識很久了,老實說,要把他們開除,我也是很不安心。所以我們決定公司絕對不能違法解雇他們,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,給他們離職的補助金。

說完了這個故事,經營階層該負多大的責任,也變得更為複雜。

我讓孩子們開始修改責任的點數分配,孩子們的修正分為兩個方向,一是將大老闆跟經營階層的點數分配給台灣跟韓國政府,一是將大老闆跟經營階層的點數分配給勞工。

到了這裡,時間其實不太夠了,我們沒辦法細緻地討論下去。但把責任分配給勞工,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。於是我又說了一個故事。

我能不接受嗎?如果不接受,去參加工會的抗爭,我在沒有工作的這段時間裡,要靠什麼養家?

但是,即使我已經拿到了離職補助金6000萬(台幣1,566,000),也不見得可以養得起家。離職好幾個月了,我還是找不到工作。我已經四十幾歲了,有一間公司的面試人員直接跟我說:「一樣的薪水,為什麼我要請你這個中年人,而不請一個年輕有活力的大學畢業生呢?他們更能配合加班,而且也更有能力學習各種事情。」加上韓國的公司不喜歡被遣散的員工,他們認為這些員工一定是因為有問題所以才會被遣散。

日子一天天過去,我真的找得到工作嗎?該怎麼辦呢?

我問孩子:「你要勞工負更多責任,他要怎麼負責呢?都已經死一個人了,難道要繼續死嗎?」
孩子們又要修改,但修改白板上的點數,無濟於事。

我宣布下課了。

有位孩子回家跟媽媽說:「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討論韓國工人的問題?難道我們可以去要求韓國政府做什麼事嗎?不行的話,這樣的討論就算有結果有什麼用?」

也許他下週會來問我,那麼我會這麼答他:「我們在這裡並不是要解決問題,而是要瞭解問題。在那之後,你們就可以選擇要不要去想辦法解決了。要不要解決問題,要怎麼解決問題,那是你的事,這門課不能給你答案。」

也許他不會來問我,那麼,如果他想要繼續待在這門課裡,他也許會自己找到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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